特约撰稿_ 谷欧文 编辑_白舒元 方怡君 供图_ CFP
想通过在美创业拿H-1B签证?不可行
特约撰稿_ 谷欧文 编辑_白舒元 方怡君 供图_ CFP
与中国形势不同,在美创业其实并不容易,且要通过在美创立公司来换取H-1B更是难上加难。
2016年财年被称作美国史上H-1B“中签最难”的一年。在刚刚过去的财年里,共有23.3万人申请H-1B,仅8.5万名申请人获得签证,“中签”几率不到40%。
申请H-1B就像“买彩票”,“被抽中”属于小概率事件。
除了常规路径之外,在所递交的申请材料满足移民法有关H-1B的相关法律要求下,外国人还可以通过自己开设公司为自己申请H-1B。这无疑为留学生们提供了另外一条出路。为此,《留学》向美国移民律师谷欧文约稿,请他解读H-1B申请。
“判定非法工作,佣金不是主要证据”
“F1、H-1B持有者虽可以成立公司但无运营权利”
答案是一分为二的。其一,一个持有F1和H-1B的外籍人士可以请律师或会计师帮助注册公司,也可以拥有公司的股份。但是这只限于非常有限的与律师、会计师讨论设立公司事项问题的操作。其二,一旦公司设立,除非持有移民局批准的工作许可,F1和H-1B的外籍人士是不可以运作公司的。也就是说,即使大家满腔热血地成立了公司,如果没有合法的工作身份也是不可以运行这个公司的。 如果继续为这个公司工作则会涉嫌或被判定是未经许可的工作(Unauthorized employment),即非法工作,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