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勇
(湘西自治州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站 吉首市 416000)
湘西自治州(以下简称湘西州)大多数建设单位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上存在监理意识较为薄弱,甚至还有的建设单位缺乏监理意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完全忽略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在许多工程建设活动中形同虚设,由监理人员发出的指令和指示在工程建设中没有发挥该有的作用[1]。由于相关建设单位没有主动、积极配合施工监理人员的工作,造成监理职能不能发挥,各参建单位之间关系紧张,导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过程出现问题和隐患。因此,相关部门应对目前湘西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理问题加以重视,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及时加以解决。
作为农业生产最基础的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业生产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通过蓄水、引水等方式对水资源进行调整和配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进而提高生产活动的效率。另外,在农作物生长的过程中,通过灌溉和排水等方面的调节作用,能够有效促进农作物的生长,提高农业生产水平[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水旱灾害来临期间通过对雨洪资源的调节,能够有效减低水旱灾害在农业生产方面造成的损失。农业生产是湘西州主要支柱产业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已经由农业生产中的重要地位上升到提高湘西州总体经济水平和改善群众生活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