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顺富
党的组织生活是实现党内生活正常化的根本保证,在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组织和谐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何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努力用“严实精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是我们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思想认识不实,一是个别党员党性意识不实。对组织生活缺乏深刻认识,只停留在表面,认为可过可不过,对组织生活不上心,有的甚至把参加组织生活当成一种额外负担,往往以工作忙为借口少参加甚至不参加组织生活。二是党员主体作用发挥不实。个别党组织在开展组织生活工作中,没有注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导致党员主动意识不强,认识不到党员身份的特殊作用,混同一般群众。
党员教育不实。组织生活特色不突出、不充实、重表面、轻实质,造成党员参与度低。主要表现为:一是把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作为一项任务来开展,没有弄清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的主旨意义,看不到党组织生活在党建工作中的重大作用,存在为了提高而提高现象。二是开展党组织生活与中心重点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与工作需要脱节,围绕中心重点工作开展党组织生活不够,抓组织生活过空过虚,欠细欠实。
方式方法不实。经过这么多年的党的各项建设,组织生活虽然也经过了多次调整改变,但还是老办法解决新问题,老路子跑新车子,给人一种组织生活道路越走越窄,方法越来越单一,内容越来越不实的假象,从而造成组织生活和业务工作不平衡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