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燕霞
加强小水电建设管理需要建立科学有序的小水电开发建设秩序,因此,在水电站开发建设中从前期、规划、并网、建设、验收管理等方面来规范建设管理程序,并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执行,对合理开发利用水能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社会和经济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小水电站建设前期项目单位应向发改委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应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并完成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应主管部门的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需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将以上各报告书的批文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书一并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在可研报告审批后,需尽快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并经发改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完成后,委托相应资格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一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不得变更。
水电站工程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还应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批。应持水行政、环保主管部门的 《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防洪规划同意书》和《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审批材料,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完成水电站项目的建设用地审批,凭国土资源部门的《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进行立项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