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玉林,鲁冠华
(海河水利委员会漳河上游管理局,河北邯郸 056000)
漳河上游管理局(以下简称漳河上游局)管辖晋、冀、豫3 省交界地区漳河水事纠纷多发河段的108 km河道,涉及山西省平顺县、河南省林州市、安阳县和河北省涉县、磁县。1993年成立以来,为解决漳河上游水事纠纷,历经了行政协调、集中整治阶段,协调处理了大量的水事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漳河上游水事秩序渐趋稳定。在稳定形势下沿河两岸群众以往的争斗、对抗思想被求进步、谋发展意识所取代,水能的开发与利用则是两岸发展意识的具体表现形式,这种表现亦可能成为漳河上游水事纠纷的隐患和诱发因素。笔者针对漳河上游沿河水电站的开发与利用对漳河上游水事纠纷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解决对策。
漳河是海河流域南系的一条重要河流,发源于山西省境内,流经河北、河南两省边界,上游分浊漳河、清漳河两支,在河北省涉县合漳乡汇合后称为漳河干流,干流经岳城水库出山后进入平原,至称钩湾汇入卫运河。漳河两岸现状电站25座,山西省7座、河北省13 座、河南省5 座,其中15 座在浊漳河、4 座在清漳河、6座在漳河干流。
1997年《漳河侯壁、匡门口至观台河段治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规划电站15 座,河北省4座、河南省11座,其中3座在浊漳河、12座在漳河干流。《规划》还规定:清漳河段匡门口至大跃峰渠首河段内小水电开发由河北省提出规划,报漳河上游局批准,不列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