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婧 □丁卫云(鹿邑县水利局)
通过普查、复核,鹿邑县有60.82万人纳入国家农村饮水不安全规划,其中:高氟水34.48万人,苦咸水26万人,污染水0.34万人。2006年,鹿邑县开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共实施了12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新建20座供水厂,建成7处供水站,解决了25个乡(镇、办事处)、288个行政村、54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各供水区广大群众喝上了安全水、健康水、放心水,根除了饮用高氟水、苦咸水、污染水所导致疾病的发生,改善了生活环境,提高了生命质量,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十分显著。
1.2.1 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鹿邑县委、县政府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一项惠民的重点工程,县政府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领导组,县委重点工程督查中心进行督查通报,同时,县政府又把此项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
1.2.2 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为圆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水利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质量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及时到位和拨付工程款;发改委负责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落实;电力部门协调电力安装,保证施工用电;卫生部门负责水质检测;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密切配合;项目乡、村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群众自筹资金筹集等。
1.2.3 严格施工,确保质量
为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秩序,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四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