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世峰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上海 201620)
宋明市舶贸易视角下的海洋国际法观念
俞世峰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上海 201620)
历史上,中国在对待海洋的态度上,只是依据利益衡量的现实主义思路管制海洋,萌发的早期国际法观念体现出利益的狭隘性,从北宋市舶贸易的兴起与明朝时的衰落,足以证明之后中国在国际法领域内失去话语主动权的必然性。应通过对海洋法治、利益衡量工具及国际法观念进行逻辑上的调整,通过赋予海洋利益新的内涵,来构建起新型并符合中国利益的国际法观念和价值环境,从管制海洋走向经略海洋。
市舶制度;海洋法治;利益衡量;国际法观念
现在的国际社会,无一不重视海洋,甚至内陆国也如此。国际法律文件对此也做出了权利保证。早期的中国文明是建立于土地文明基础上的,强势的文明发源地多分布于远离太平洋西岸的地区,诸如半坡文明、河姆渡文明、龙山文化等,缺少内海的地理特征使得中国的先民“亲河惧海”。作为典型的河流文明国家,从公元前221年起,来自西北高原的秦向东征伐,统一了当时已知的陆地,濒海的三个诸侯国,燕、齐与楚被纳入新王朝的领土,这也就预示了今后两千多年的中国与海洋日渐疏远的趋势。
近代化给中国带来的深重教训,告知了统治者及国人两个重要信息:一是忽视海洋和海权在近代化进程中必然导致落后;二是忽视制度和法治的建设也必然导致曲折和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