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与在中国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2015-03-21 21:44:23张彩玲张志坤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6期

张彩玲,张志坤

(东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大连 116025)

公民参与在中国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张彩玲,张志坤

(东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大连 116025)

公民参与在中国的发展变化主要发生在参与领域、参与主体、参与意识、参与环境以及参与方式方面,公民参与对于建立服务型政府、创新社会治理、彰显以人为本、培育新型公民等有着重要意义,但目前中国的公民参与仍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并且参与能力不足,制度保障欠佳。有效推进中国公民参与的发展就必须从公民、政府、制度三个角度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思路。

公民参与;公民身份;社会治理;服务型政府

公民参与的实践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城邦民主制,雅典的直接民主制是公民参与的典范之一。在西方,当代意义上的公民参与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代议制民主的危机使公民参与政治及社会事务决策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公民参与社会治理已是大势所趋,正如贝尔纳·马南所指出,“民主的正当性体现在集体意识的形成过程中,而不是集体意志本身”[1]。在我国,新中国成立后的第四部宪法,即“八二宪法”总纲中明确规定,人民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各项社会事务。公民参与不仅有效保障了公民权利,也成功体现了公民责任,是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开展社会治理的基础。

与公民参与相类似,政治参与主要是指公民以某种途径,对政府的政治决策或对公民政治生活造成影响的政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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