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兴,周光涛,王天祎,王洪波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哈尔滨150080)
黑龙江省土地面积广阔,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的不同地域,因地形地貌、水文条件和水利工程布局的不同,发生涝害的机率和涝灾损失程度也不相同,对易涝区根据地理位置、气象条件、受涝程度、现状治理状况及治理条件等因素进行统计分析和界定,研究治涝区划可为各级政府今后开展涝区规划和治理、加强涝区管理提供依据。
区划可以理解为是对区域的划分,泛指各种区域的划分。区划的原则有许多种提法,如地带性与非地带性原则、发生学原则、综合性原则、生物气候原则、主导因素原则等。区划方法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区划原则和区划方法是紧密联系的,且都是互补的,互不排斥,不同原则有不同的适用范围。以往对治涝区划研究较少,但在农业、土壤、水保、生态功能、水利等开展过区划工作[1]。
常用的是定性分析分区法和定量分区法。定性方法是在掌握一定资料和数据基础上,依据区划的目的,确定分区原则和指标体系或绘制有关指标的单因子分区图,相互叠加进行分区,对分区中存在的不确定边界或有争议的分区界线,运用已有的经验,在实地调查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加以调整和完善。定量方法主要是根据分类单元及其指标体系所含特征量,经过数学处理,对研究地区进行分区划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