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立先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89)
论网络空间法治化的诚信基础
丛立先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89)
法治与诚信,二者相辅相成、互相支撑,诚信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诚信的保障。网络空间法治化的诚信基础包含四个方面:网络管理机构的诚信建设,网络服务商的诚信建设,网民的诚信建设,网络社会的诚信风气建设。网络管理机构的诚信建设,核心内容是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包括自身监督和外部监督,还包括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权力机构的监督。网络服务商的诚信建设,包括诚信经营,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网民权益等方面,关键在于实现信息诚信。网民的诚信建设,需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加以考虑,其中,加强教育引导是有效的现实途径。网络社会的诚信风气建设,要从“正人心”开始,需要体制机制的促进和保障。
网络;法治;诚信
新时期,我国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倡导法治中国建设,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应该说,以法治手段解决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问题具有先天优势,法治与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具有紧密结合的天然属性。如何在既有成就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法治的
积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当代法治中国建设的使命。在充分肯定我国法治建设既有成绩的基础上,我们必须承认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还存在一定问题。接下来,我国法治建设的重点除了继续完善立法之外,还要加强执法、司法及守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