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的比较研究

2015-03-28 11:18刘建平张国校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3期
关键词:月度收支住户

刘建平,张国校

(暨南大学 经济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一、引 言

就官方统计而言,对家庭及个人社会经济数据不断增加的需求已经成为事实;与此同时,对有限资源的有效利用也成为官方统计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成分。我国统计法明确规定:“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由联合国出版的《住户调查样本设计:实用准则》也指出,社会统计的三大数据来源包括住户调查、人口普查和行政记录。其中,经常性住户调查(这里指住户类抽样调查)目前已发展成为获取有关家庭和个人社会经济数据的主要来源;人口普查虽然也是社会统计的重要数据来源,但这种调查通常受间隔时间长(10年左右进行一次)的局限,不能满足日常管理的需要;行政记录是第三种数据来源,而且行政记录可能是成本最低、效益最高的数据来源,但是通过行政记录获取统计数据的系统尚未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建立起来。因此,我国“在今后的统计调查制度与方法改革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围绕如何更好地发挥经常性抽样调查的主体作用,研究并应用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经常性抽样调查方法”。基于上述考虑,本文把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作为研究对象,以我国为主体,把与我国同为金砖国的巴西、与我国相邻的日本以及政府统计调查制度发展较为完善的美国作为比较对象展开分析。

二、四国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发展情况的比较分析

(一)巴西的发展情况①巴西统计局:http:∥www.ibge.gov.br/english/。

巴西国家地理和统计局(IBGE)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一项工程,着手重新设计有关的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该项工程被称作住户调查一体化系统(ISHS)。在此之前,巴西的住户调查体系主要包括:国家住户抽样调查(PNAD),月度劳动力调查(PME),消费者支出调查和城镇非正规经济调查(ECINF)。以上四种有关住户的抽样调查在ISHS实施之前是分别独立进行的,其中包括互为不同的抽样框。PNAD和PME都涉及有关劳动力和收入的主题,然而,前者是对整个国家进行的每年一次的抽样调查,后者仅仅是对少数大城市进行的月度连续性调查。消费者支出调查每隔5年进行一次,而城镇非正规经济调查的周期却没有一定的规律。

住户调查一体化系统包括:连续性国家住户抽样调查,消费者支出类调查(POFs),城镇非正规经济调查,以及其他新的住户类抽样调查形式。其中,连续性国家住户抽样调查是由PNAD和PME合并而得到的;消费者支出类调查分为两个部分,一为每隔5年进行一次的消费者支出调查(POF),一为简化的消费者支出类调查(这里为连续性调查)。巴西国家地理和统计局对这些住户调查项目进行统一的规划、执行、发布和分析,从而能够对资源进行有效使用,更加容易满足人们对家庭及个人社会经济数据不断增加的需求。ISHS项目与之前实施项目的不同之处主要包括:

(1)共同的主抽样框和主样本设计,即新的住户调查体系改变原来各项住户调查分别独立从互为不同的抽样框抽取样本的做法,采取共同的主抽样框和共同的主样本设计,这样有利于有效利用统计资源,节约调查成本,产生高质量的住户调查数据。

(2)统一的概念、变量和分类,即新的住户调查体系要求各项住户调查使用统一的概念、变量和分类,以便于不同的调查项目之间进行比较。

(3)统一的制表、编辑、估算和校准过程。

(二)日本的发展情况②日本统计局:http:∥www.stat.go.jp/english/index.htm。

目前,日本统计部门的住户调查体系主要包括:家庭收支调查(月度),住户经济调查,家庭收支的国家调查,劳动力调查,就业状况调查,住房和土地调查,以及关于时间利用和闲暇的调查等。日本的各住户类调查项目是分开独立进行的,然而彼此之间的分工较为合理。作为比较,月度家庭收支调查主要是针对收支水平在时间序列上的变化情况,而每5年进行一次的家庭收支的国家调查则是针对横截面上的收支结构。由于同收支水平在时间序列上的变化情况相比,对收支结构的研究相对而言需要更多的样本量,这样月度家庭收支调查就仅需要在较小的样本量的情况下进行。类似的情况同样出现在劳动力调查和就业状况调查的比较之中,其中,月度劳动力调查是通过较少的样本量来反映劳动力的就业和失业情况,而每5年进行一次的就业状况调查则是通过较多的样本量来反映就业的结构。

(三)美国的发展情况③④⑤美国普查局:http:∥www.census.gov/。

美国的现时人口调查(CPS)目前是由美国普查局和劳动统计局共同组织实施的。从1940年开始实施以来,CPS已有70多年的历史。由于这项调查历史悠久且产生高质量的数据,CPS为美国的其他有关住户的调查项目提供了典范。截至2006年,美国已组织实施的住户调查体系包括: CPS,对大城市样本进行的美国住房调查,对全国样本进行的美国住房调查,对日记账样本进行的消费者支出调查(CE-D),对季度性样本进行的消费者支出调查(CE-Q),现时购买力调查,国家犯罪受害情况调查,国民健康访问调查,租金及物业费调查,以及收入和项目参与调查(SIPP)等。美国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共同的抽样框。整个住户调查体系采用共同的抽样框,相应的抽样框共有四种,分别为住宅抽样框,集体住所抽样框,区域抽样框和许可证抽样框。其中,住宅抽样框包含很大比例的拥有完整地址且被建筑许可部门覆盖的住户单元;集体户抽样框包含很大比例的拥有完整地址且被建筑许可部门覆盖的集体户单元;区域抽样框包括拥有不完整地址或者未被建筑许可部门覆盖的住户单元和集体户单元;许可证抽样框包含从普查之日起新建的住户单元,每月进行的建筑许可调查所产生的数据被用来更新许可证抽样框。

(2)共同的主样本。住户类抽样调查采用分层两阶段抽样设计,在第一阶段抽样中采取共同的初级抽样单元,即共同的主样本。

(3)协调的抽样方法。在2000年的重新设计过程中,该住户调查体系首次采取协调的抽样方法,即抽取的最终抽样单元(住户)是互相平行的样本。具体的做法为,对任何一种住户调查而言,对抽样框进行相应地排序和分层,进而选择出一个系统性样本,然后将这些样本单位排除出抽样框,余下的单位再用于另一种住户调查项目,依次继续下去。这样就保证了被抽中的住户单位只被用于一种住户调查项目。这种协调的抽样方法在之前对住户调查体系的重新设计中没有出现过。

(四)我国的发展情况①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http:∥www.stats.gov.cn/。

我国目前实施的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包括:城镇住户调查,农村住户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季度劳动力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以及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等。其中,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和第四季度劳动力调查结合进行;月度劳动力调查在31个大城市(这里指各直辖市(重庆市为主城区)和各省、自治区的省会城市)实施,按月反映全国重点城市劳动力资源和市场供求状况、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总量及结构变化情况。第二季度劳动力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以及1%人口抽样调查各自独立进行。在2012年以前,城镇住户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是分开独立进行的,这两项调查项目都是采取二相抽样和多阶段抽样相结合的方法选取调查户,对抽出的一相样本开展基本情况调查(也称大样本调查,摸底调查),取得调查户家庭人口、收入等基础数据资料,然后根据这些资料编制住宅抽样框,从中按比例抽出一个小样本也称二相样本,作为经常调查户,开展日记账。其中,针对一相样本开展的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城镇住户调查每三年进行一次,农村住户调查则每五年进行一次。

从2012年起,我国开始全面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主要内容包括:

(1)统一调查指标。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建立城乡可比的、以可支配收入指标为核心的居民收支指标体系。

(2)统一抽样方法。城镇住户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合并进行,采取二相抽样和多阶段抽样相结合的方法选取调查户,2012年计划一次性抽取五年使用的调查小区样本(即为一相样本),对选出的一相样本开展摸底调查,整理形成住宅抽样框,从中抽出二相样本。

(五)比较分析

从上述可以看出,我国目前正在试行的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是深化我国统计调查制度与方法改革的大胆尝试,是建立我国住户类抽样调查一体化系统的初步探索。相比较而言,美国、日本和巴西在住户调查一体化系统建设方面发展得较为完善,值得我国借鉴学习。

在我国的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中,一套科学的抽样框体系尚需建立。在住户调查的非抽样误差的来源中,未覆盖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抽样框体系,未覆盖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美国住户调查体系采取的是由四种抽样框组成的共同抽样框,其中,许可证抽样框包含从普查之日起新建的住户单元,每月进行的建筑许可调查所产生的数据被用来更新许可证抽样框,利用许可证抽样框进行的样本选择则是每月都要进行的,这种做法能够有效地解决未覆盖问题。巴西的做法是采取共同的主抽样框,通过对主抽样框的更新和维护,来解决未覆盖问题。相比较而言,在我国的住户收支和生活状况调查中,二相样本的住宅框是从每五年进行一次的基本情况抽样调查中形成的,抽中的一相样本五年内保持不变,这可能会造成较为严重的未覆盖问题的出现(这主要是由于一相样本是一次性抽取的,无法包含在一相样本保持不变的五年内新建的住户单元)。我国的统计法规定了周期性普查的基础地位和经常性抽样调查的主体地位。陈光慧、刘建平进一步指出:“只有充分利用普查资料编制出优良的抽样框,才有可能在我国统计调查体系中真正确立周期性普查的基础地位和经常性抽样调查的主体地位。”这表明,通过对一相样本进行抽样调查,进而形成二相样本的住宅框,这种做法还有待改进,一套科学的抽样框体系尚需建立。

我国的大多数住户类调查项目彼此之间缺乏合理的分工,造成资源的不合理使用和无谓浪费。比如,我国目前正在试行的《住户收支和生活状况调查方案》,对住户的收入和支出,收入与支出的结构,以及各项细分的收支项目并没有按他们各自的行为特征加以区分,一律实行调查频率较高的月度调查,这种做法不仅会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过度的成本消耗,还会增加调查户回答负担,降低了调查数据的质量;而每5年进行一次的一相住户样本调查,本来通过这样一个样本量更大的调查,就可以满足获得更加准确的、变化相对缓慢的收支结构数据,但是调查方案并不包括这样的设计,调查只是为了获取二相样本的抽样框和有关辅助信息,有限的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造成资源的浪费。对就业结构和劳动力变动情况的调查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全国性季度劳动力调查和仅对大城市进行的月度劳动力调查之间缺少必要的区别和合理的分工。在这一方面美、日、巴三国的做法都有可供我们学习借鉴的地方,这在文中第二节有更加详细的分析。

测量误差和无回答是住户调查中的非抽样误差的重要来源。在抽样设计中,如何降低测量误差和无回答率成了必须考虑的关键问题。如果一个住户被抽中后,被同时用于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住户类调查项目,这将会增加住户的调查负担,使得该住户更不情愿接受调查,从而不仅会对已接受的调查的数据质量产生不利的影响,还会使其以后接受调查的意愿降低。参照美国的处理方式,使用协调的抽样方法,使被抽中的住户只用于一种住户调查项目,这样就可以部分解决上述的问题。

三、四国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一)巴西的组织和实施情况②巴西统计局:http:∥www.ibge.gov.br/english/。

在住户调查一体化系统这项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巴西国家地理和统计局制定出一套合理的住户调查体系,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较为适合该国国情的调查主题分布和调查频率,具体内容见表1。

在住户调查一体化系统中,一个关键的因素为主样本。这个主样本是按照和规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样的方法从主抽样框中抽取的一组普查区。该主抽样框是由国家领土上的所有普查区组成,并且包括有关行政区划的数据、人口特征,以及其他从2000年人口普查中获取的社会地理特征。由于主样本的选取是在每10年一次的人口普查之后进行,为了最小化主样本中的普查区的变动,这里引入了轮换的措施,即每季度轮换2.5%,这样,到10年后的下一次普查时,主样本就完全更新了。连续性PNAD将会使用100%的主样本中的普查区,然而仅仅选择每个普查区的部分住户; POFs会使用40%的主样本中的普查区。在连续性PNAD,每季度的轮换率为20%。每个被抽中的住户在5个季度中,连续接受5次调查,之后退出调查。表2给出连续性国家住户调查的主题分布结构。从表2可以看出,中心主题在每次调查访问中都要被包含在调查内容中,然而其他主题就不必出现在所有的调查访问的内容中。这种做法大大减轻了访调者和受访住户的负担,不仅节省了大量成本和时间,还会使得调查数据质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表1 巴西ISHS调查主题分布和调查频率

表2 巴西连续性国家住户调查的主题分布结构

(二)日本的组织和实施情况①日本统计局:http:∥www.stat.go.jp/english/index.htm。

日本的住户类抽样调查项目除住户经济调查是委托给私人部门组织实施的,其他都是由日本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的。表3给出日本住户调查体系的调查主题结构分布、调查频率以及调查方式。从表3可知,为了更好地反映与ICT(信息与通信技术)相关的产品,以及高价值并且低消费频率的产品和服务,日本专门引入了住户经济调查这一调查项目。

表3 日本住户类调查体系调查主题分布、调查频率以及调查方式

(三)美国的组织和实施情况①②③美国普查局:http:∥www.census.gov/。

CE和SIPP都是由美国普查局负责组织实施的;美国住房调查是由美国住房和城镇发展部门发起,美国普查局组织实施的;国民健康访问调查是由美国卫生和人类服务部发起,美国普查局组织实施的;国家犯罪受害情况调查是由司法部门发起,美国普查局组织实施的。表4给出了美国住户类调查体系中各个调查项目的调查主题分布情况和调查频率。其中,对日记账样本进行的消费者支出调查(CE-D)是为了获取与经常发生的较小的购买项目相关的消费数据。在日支出记录中,调查户被要求在两个连续的一周内记录下所有支出的详细内容。对季度性样本进行的消费者支出调查(CE-Q)是针对受访人员能够在3个月或者更长的时期内回忆起来的消费数据。一般而言,CE-Q中的支出数据要么是相对较大,如房地产、汽车和主要的电器等,要么是定期发生,如租金、水电费和保险费等。在CE-Q中,受访单位在5个连续的季度内,每季度接受一次入户访问调查。对于所有的访问调查样本而言,每季度轮换1/5。从表4可以看出,美国有关消费者收入和支出的调查是分开进行的,CPS和SIPP是消费者收入数据的主要来源,而消费者支出数据的主要来源是CE。

表4 美国住户类调查体系的调查主题分布情况、调查频率以及调查方式

(四)我国的组织和实施情况⑤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http:∥www.stats.gov.cn/。

在我国,除了月度劳动力调查的实施范围为各直辖市(重庆市为主城区)和各省、自治区的省会城市的城镇和乡村,其他类型的住户调查的调查对象都是针对全国住户。每年的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和第四季度的季度劳动力调查结合进行,而第二季度的劳动力调查是单独组织。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以统计部门为主,负责组织实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的人口和就业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是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的。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成立了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这次调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国家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设在国家统计局。

在2012年之前,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和城镇社会经济调查司,各调查总队和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分城乡的住户收支和生活状况调查。目前正在试行的方案指出,住户调查数据采集工作,在已设立国家调查队的县及县级市,由县级国家调查队负责,在未设立国家调查队的县及县级市,由县级统计局(地方调查队)负责;在地级市的市辖区,分省样本由市级国家调查队负责,分市县调查中的扩充样本由市级统计局(地方调查队)负责,但已由国家调查队负责的,维持不变。表5列出了我国住户调查体系的调查主题分布结构情况、调查频率以及调查方式。

表5 我国住户类调查体系的调查主题分布情况、调查频率以及调查方式

(五)比较分析

在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的组织实施方面,作为组织实施主体的我国统计部门缺乏相对的独立性。美、日、巴三国的住户类调查项目一般都是由统计部门独立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巴西各住户类抽样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主体为巴西国家地理和统计局;日本除住户经济调查是日本统计局委托给私人部门组织实施外,其他住户类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主体都是日本统计局;美国的CPS是由美国普查局和劳动统计局共同组织实施的,其他住户类调查项目则是由美国普查局负责组织实施。而我国的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主体是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成立的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包括第四季度的季度劳动力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则是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以统计部门为主进行;其他住户类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主体为国家统计局。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的建立以及改进和完善需要组织实施的主体对其进行顶层设计。在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的组织实施方面,我国的统计部门缺乏相对的独立性,这将会影响顶层设计的有效进行。

同美国和巴西相比,我国的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缺乏效率较高的主样本设计。《住户调查样本设计:实用准则》一书指出,对任何拥有普查间大规模连续住户调查方案的国家来说,使用主样本都是首选策略。这主要是由于主样本设计通过对调查资源的整合可以有效地降低调查成本。巴西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的主样本是从主抽样框中抽取的一组普查区,其中,为了最小化主样本中的普查区的变动,对主样本每季度轮换2.5%,到10年后的下一次普查时,主样本就完全更新了,这种做法有利于产生高质量的时间序列数据。美国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的主样本是由初级抽样单元(PSU)构成的样本,为了最小化普查后主样本中的PSU的变动,美国在每隔10年的调查设计中引入了数学规划的方法。这里,最小化主样本变动的做法是为了能够更有效地提供时间序列数据。作为比较,我国各住户类抽样调查项目的样本是分别独立抽取的,其中,大多数调查项目是每隔一段时期进行一次抽样设计,每次抽样设计前后的样本变动很大,这种做法并不能够有效地提供时间序列数据。

从有关劳动力的调查来看,我国目前正在实施的劳动力调查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有关劳动力的调查方面,美国是通过月度劳动力调查CPS进行的;巴西是通过连续性季度劳动力调查进行的;日本在月度劳动力调查的基础上,引入了每5年进行一次的调查,这是为了对劳动力就业的结构进行更为准确的分析(通过更多的样本量)。作为比较,我国在连续性月度劳动力调查(针对各直辖市和各省、自治区的省会城市的城镇和乡村)的基础上,又引入每年进行两次的季度劳动力调查(针对全国),另外我国其他住户类调查项目都有有关劳动力的调查。同其他三个国家相比,我国对全国样本进行的季度劳动力调查的频率偏低,这种调查方式较难反映劳动力的变化情况;同巴西相比,我国对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进行的月度劳动力调查的频率又偏高,这种调查方式可能会导致资源浪费现象的出现。我国在其他住户类调查项目中都有有关劳动力的调查,这种做法将会增加较多的调查成本,使得各调查项目之间缺乏合理的分工,从而大大降低官方统计质量。

从有关家庭收支的调查来看,我国目前正在试行的城乡一体化改革方案存在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对于住户收支和生活状况,我国目前是采取月度连续性调查;每5年一次的基本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是为月度连续性调查样本的抽取做准备。日本是通过3项调查项目来搜集有关家庭收支的数据,其中月度连续性调查为主要的调查方式,每5年进行一次的调查是通过提高样本量来对收支结构进行更为准确的分析,近几年引入的住户经济调查则是针对与ICT相关的产品、高价值并且低消费频率的产品和服务。巴西主要通过两项消费者支出调查来获取以支出数据为主的收支数据(其中,每5年一次的POF是为了对收支进行更为详细的分析,和日本的情形基本一致),有关收入的数据也出现在连续性国家住户调查中,针对非正规部门的经济数据则是通过城镇非正规部门调查搜集得到的。美国的支出数据是通过月度调查和季度调查(其中,季度调查是针对相对大的支出和一些相对定期发生的支出,如房租、水电费、保险费等)分别获得,收入数据则是由CPS和SIPP获取(其中,CPS为收入数据的主要来源,SIPP是为了对收入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作为比较,巴西和日本都选择每5年进行一次的调查,通过提高样本量来对收支结构进行更为准确的分析;在对收支变化情况的反映方面,日本选择调查频率较高的月度连续性调查。而美国对消费者收支的调查是分开进行的,其中,收入数据是劳动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和巴西的情形是一致的),SIPP则是为了对收入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支出数据是根据两种不同的情形分别获得的。同其他三个国家相比,我国的月度连续性调查项目和每5年一次的基本情况抽样调查项目之间缺乏合理的分工。在对收支数据规律性认识的基础上,余家荣等提出将我国城镇收支数据通过不同的调查项目来搜集,这表明我国目前正在试行的月度连续性调查项目仍存在进一步优化的空间。

在对非抽样误差(这里主要指测量误差和无回答)的控制方面,我国的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目前的做法存在一定的缺陷。《住户调查样本设计:实用准则》一书指出,若不加以适当控制,非抽样误差对大规模住户调查的破坏性可能比抽样误差还要大。以我国的住户收支和生活状况调查为例,该项调查包含了很多重要的主题,该调查项目是通过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的,其中,以日记账为主。每个接受调查的受访户在连续两年的时间内进行日记账,每月还要接受涉及较多主题的问卷调查。这种做法可能造成很严重的非抽样误差的出现。尽管在抽样设计中该调查项目中的重要变量的估计精度得到很好的保证,然而严重的非抽样误差的出现将会使得有关数据质量出现很大问题。作为比较,为了提高调查数据的质量,从上述巴西的连续性国家住户调查的主题分布结构(见表2)可知,在该项调查中,中心主题(包括劳动力、收入以及调查体系的共同主题)在每次调查访问中都要被包含在调查内容中,然而其他主题则不必出现在所有访问的调查内容中;美国和日本的做法是针对不同的重要主题采取不同的调查项目。进一步地,在2009年初,美国针对CE这一调查项目启动了双子座工程(the Gemini Project),这项工程是需要进行多年的有关调查的重新设计的工作,该工程的主要目标是通过降低测量误差来提高数据质量,一个次要的目标是降低无回答率。

四、主要结论和改革建议

(一)主要结论

从上述可知,我国住户类调查项目及内容的设计和实施缺乏与周期性普查、各调查项目之间的有机联系和通盘考虑,与美、日、巴三国相比,有限的统计资源的利用效率和获得的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统计法要求的周期性普查的基础作用和经常性抽样调查的主体作用尚未发挥出来。我国目前正在试行的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是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改革的初步探索,我国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还有待改进和完善。

(二)改革建议

我国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必须进行有效的顶层设计。为了确保顶层设计的有效性,首先,要确立国家统计局在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的组织实施方面的主体地位;其次,必须结合我国实际,把有效利用现有统计资源,减少非抽样误差,提供高质量的时间序列数据作为设计准则。下面给出住户类抽样调查体系的改革建议。

(1)住户调查体系采取共同的抽样框体系和共同的样本设计。为了充分发挥周期性普查的基础作用和经常性抽样调查的主体作用,考虑以普查数据为基础建立一套共同的抽样框体系。为了能够有效地利用现有统计资源,各住户类调查项目使用共同的主样本。与此同时,为了能够形成高质量的时间序列数据,考虑对主样本引入轮换模式。

(2)在住户收支调查中,将我国每5年一次的基本情况抽样调查改为针对收支结构的大样本调查。有关收支水平的抽样调查分开进行,其中,有关支出的月度连续性调查改为季度连续性调查(针对相对较大或者定期发生的支出、住房、社保等)和月度连续性调查(针对经常性支出)两部分;收入数据包含在劳动力调查的调查内容中。

(3)有关人口和劳动力的调查应包括针对收入和劳动力的连续性季度劳动力调查、针对人口结构和就业结构的1%人口抽样调查,以及针对人口变动和人口计划执行情况的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其中,为了能够更加有效地实施季度劳动力调查,第四季度劳动力调查和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应该分开进行,由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季度劳动力调查。

(4)在有关支出的季度连续性调查中,为了提高连续性调查项目的数据质量,降低非抽样误差,可以考虑让该项调查的中心主题在每次调查访问中都被包含在调查内容中,然而其他主题则不必出现在所有访问的调查内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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