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务院批复质检总局关于建立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同意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的批复(国函〔2015〕94号)确定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成员单位、工作规则、工作要求。国务委员王勇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由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和国务院副秘书长江泽林担任。
国务院批复的联席会议主要职能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国标准化工作。研究提出促进标准化改革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标准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审议确定需报请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标准;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批复,联席会议由3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为牵头单位。国务院分管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质检总局主要负责同志、协助分管标准化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质检总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国家标准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