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6年招考新政

2015-05-30 10:48
高中生学习·高三版 2015年9期
关键词:投档省属新政

近日,湖北省教育厅公布了湖北省2016年高考招生政策:

新政1

减少录取批次,2016年不再有“三本”

将本科的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保持2015年的三个本科批次,今后将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新政2

本、专科分段填报志愿

实行本、专科分段填报志愿,即考生先填报本科批次志愿,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再填报专科批次志愿。

新政3

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保留农村独女报考我省省属院校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缩小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范围,加分对象仅限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

取消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所辖五峰县和长阳县考生报考当地省属院校,神农架林区考生报考恩施州、宜昌市和十堰市省属院校在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政策。

新政4

实行专本直通车

选择部分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高中生通过普通高考高职高专批次招生录取后,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3年。在3年学习期间,试点高职院校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3年学习期满,学生经考核测试合格后,进入普通本科学习2年获本科学历。

新政5

提高农村学生高考升学率

国家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部属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安排部分招生名额,湖北省将省属院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湖北省属院校农村考生专项计划合并为地方专项计划,并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把照顾对象扩大到了全省在农村高中就读的农村考生。

新政6

停止8所省属院校自主招生

按照教育部要求,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当地考生)、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当地考生)、三峡电力职业学院(面向当地考生)等8所省属高校,不再安排5%自主招生计划。

新政7

取消当地招生生源不足时降分投档政策

继续保留荆楚理工学院面向荆门市、湖北理工学院面向黄石市、湖北文理学院面向襄阳市招生的本科招生计划,将三所高校招收当地考生的本科招生计划单列。实行分类投档,投档录取可以低于本校面向全省招生计划的分数线,但不能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线。批次线上当地考生生源不足时,转为面向全省招生计划,取消在批次线下降20分投档录取的政策。

(转自“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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