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慧
[摘要]自新财务规则实施以来,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召开预算编制委员会扩大会议,并将预算执行、预算落实与接受审计的相关情况通报高检院,就审计整改落实及预算编制工作做出了部署。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对审计署要求与财政部部署加以认真贯彻落实,选取有力措施,对检察机关预算与财务管理水平进行有效提升,为检察事业提供可靠的保证。为此,本文主要对预算编制的概况、新财务规则下检察机关预算编制控制的要求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编制控制方法,以期为提升检察事业发展水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关键词]新财务规则;检察机关;预算编制;控制方法;要求;问题;概况;检察事业
现阶段,我国各级检察院主要由政府对其经费开支负责,其主体为财政预算拨款,并以财政补助、财政返还罚没款为辅助。该机制已经成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其问题集中体现在基层单位经费不足、地区保障水平差距大、执法不严等。伴随新财务规则的出台,为解决以上问题提供了有利条件。特别是在检察机关经费保障体制逐步完善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提高预算、财务管理水平,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务支撑。在预算编制控制方法运用中,应对检察机关预算、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所获得的成效加以肯定,但也应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对依法理财理念进一步强化的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财务管理措施及较高专业水平的财务队伍,达到全面提升检察机关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水平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