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三严三实”重在修德、律己、干事

2015-06-16 05:22冯伟泉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5年6期
关键词:公道杜绝三严三实

冯伟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是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在日常工作中,作为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组织部门理应带头落实,组工干部理应带头践行,自觉做到“敬”“净”“静”。

一、“敬”修品德,筑政治之魂,心中常怀“五敬”。一是敬忠于党。始终做到忠于党的信仰、忠于党的组织,强化政治自觉,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要地位;坚决维护组织权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无条件服从组织的安排。二是敬爱于民。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把服务对象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心里想着群众,行动为了群众,切实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类人才提供周到的服务。三是敬畏于权。对权力有深刻的理解和清醒的把握,在干扰和诱惑面前,旗帜鲜明地挺“是”抵“非”;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觉,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使命、压力和动力。四是敬守于法。组织工作对纪律有着特殊要求,组工干部更应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懂规矩、守规矩,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自作主张、自行其是;慎独慎微,谨防“小意思”、警惕“小场合”、不搞“小圈子”。五是敬勉于职。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基层情况知根知底,对问题研究全面系统;在矛盾问题面前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关头挺身而出,勇于担责,敢于碰硬。

二、“净”身律己,强康健之力,必须杜绝“五症”。一是杜绝政治缺钙的“软症”。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将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心无旁骛、心无邪念,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自觉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主动接受反面警示教育,坚定立场,明辨是非。二是杜绝积习为常的“虚症”。坚持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定的,变成具体的行动和实际的效果;发扬务实精神,争创一流,脚踏实地,不搞形象工程,不做表面文章;防止出现“潜规则”,慎重处理一些“粗”“小”“微”的问题,坚决不能触碰底线。三是杜绝麻木僵化的“痹症”。组工干部要消除衙门作风,摒弃“官老爷”陋习,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摸准基层脉搏,倾听群众呼声,增进与群众的感情,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四是杜绝纪律松弛的“杂症”。组工干部身处特殊岗位,守纪上要做到“五讲五严”:讲政治,敬忠于党;讲德行,公道于人;讲原则,认真于事;讲担当,严实于行;讲奉献,尽责于职。严禁不讲规矩,违反纪律;严禁弄虚作假,欺瞒组织;严禁传谣妄议、跑风漏气;严禁收受请托,营私谋利;严禁衙吏作风、特权行为。五是杜绝久治不愈的“顽症”。有些干部在机关待久了,形成了享乐、恶劳、夸功等顽症。组工干部要发扬吃苦耐劳精神,树立“吃苦就是财富、吃苦就是收获”的意识,不推脱责任,不降低标准,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的境界和水平。

第三,“静”心干事,成建业之功,坚持做到“五事”。一是科学谋事。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大局来思考谋划组织工作,使组织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良性交融和互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实情,寻找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办法和途径,使组织工作更加符合基层实际。二是精细做事。组工干部要牢固树立“组织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对组织交办的工作,要考虑到每一个细枝末节,把小事当大事,把问题想周全,把措施定周密,把工作做周到。三是扎实干事。组工干部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常态,重新审视和对待新时期的组织工作,多出一些“真功实招”,少来一些“花拳绣腿”,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切实把组织交办的事做好,把群众的诉求办理好。四是全力成事。要有知难而进、锲而不舍、真抓实干的责任意识,充满激情地、投入地、务实地抓好落实;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理念境界,对上不上缴矛盾、对下不下推责任,开拓创新,总结探索,创造性地完成好各项组织工作任务。五是依法办事。组工干部要严格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言行,遵纪守法和依法办事,恪守公道正派,坚持公正待人、公道办事,不泄露秘密、不夹塞私货,抵制“四风”之害,坚决做到“心不贪、身不斜、手不伸”,知所避,知所守。

(作者系中共伊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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