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与真文学

2015-06-18 15:54马朝虎
杂文选刊 2015年7期
关键词:鲁迅文学奖纯文学文学奖

马朝虎

路遥文学奖发起人高玉涛日前表示,要多学习国内外比较成熟奖项的经验,使评奖更规范、更专业、更有公信力,同时奖金将有所提高,可能增加到二十万元。

在我国,一个奖项的评选,大家最关心的是奖金,就跟那年莫言得诺贝尔文学奖一样,谁都在关注莫言到底能拿多少钱。这让笔者想起了法国最重要的文学奖项——龚古尔文学奖,奖项得主可获得五十法郎,在欧洲实行欧元货币制之后,奖金则为十欧元,外加一顿晚饭。

尽管龚古尔文学奖的奖金数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这一奖项的价值和意义完全在金钱之上。然而事实也表明,作品一旦获得龚古尔文学奖,便如鱼跃龙门,身价百倍,可以给作家本人和出版商带来极为可观的经济利益和非同一般的名誉。1991年,皮埃尔·孔贝斯科的《受难地的女人》在获奖之前只卖出了五万多册,获奖后,小说又再版了十二万五千册,非常畅销。

在我国的文学界,立奖、评奖、颁奖似乎成为一股风,愈刮愈烈。近年来,设立的文学奖项、举行的文学评比多如牛毛,有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老舍文学奖、冰心文学奖、庄重文文学奖、姚雪垠长篇历史小说奖、徐迟报告文学奖、艾青诗歌奖等等。但只要一提到奖金,文学圈中人无一例外都在抱怨给得太少。

事实上,近年来各大文学奖项都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奖金额度:优秀中篇小说奖奖金从一万元提高至两万元,优秀戏剧剧本奖金提高至三万元,而鲁迅文学奖也将奖金金额增加到每人五万元,老舍文学奖优秀长篇小说奖奖金从三万元提高至五万元,不久又提升到五十万元。老舍文艺基金会秘书长傅伟曾经在谈到提高文学奖奖金标准时表示:“对作家来说,虽然荣誉比奖金更重要,但实际可以量化的标准是奖金。一个能获得权威奖项的作家,应该达到获得的奖金可以在十年的时间里不用考虑金钱而能够安心创作的效果,奖金额度应设定为五十万元。”这话听起来让人振奋,但五十万元能“买”到一部好作品吗?纵观近几届国家级的文学奖,能够真正引起较大反响的作品少之又少。用高奖金来刺激文学创作,总让人觉得有点舍本逐末,在文学越来越边缘化的今天,这样做或许能为文学吸引些目光,但人们看到的首先是钱,而不是作家的作品。

经济时代,纯文学走向了低潮。这不是时代的错误,原因是作家的创作完全背离了读者的阅读取向,而网络文学和草根文学的异军突起,更加让自居“阳春白雪”的纯文学“高处不胜寒”。所以,这就需要作家们厘清问题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如何才能振兴纯文学,重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全民阅读纯文学的辉煌。非常吊诡的是,我们错误地理解了文学与奖金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能拯救文学的,是作家本身,而不是奖金。

任何文学奖项的设立,不管设定多少奖金额度,都是为了激励作家创作出经久不衰的经典力作,并且在作品当中有思想性、探索性和艺术性的创造精神,否则,再高奖金的文学奖也没有任何意义。龚古尔文学奖给了我们一个启示。

【原载2015年4月22日《教师报·文苑》】

题图 / 一举成名 / 赵乃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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