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及对策

2015-06-25 06:05刘笑
党史博采·理论版 2015年5期
关键词:对策措施

刘笑

[摘要]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成为我国国家治理战略的重要内容,通过全面从严治党,纠正不正之风,加强纪律建设,坚决查办腐败案件,党中央的反腐败决策和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腐败蔓延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的反腐败立法尚存在缺陷,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公务员队伍管理相对宽松,腐败现象受到了社会转型期的不良微观环境的影响等等。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先要加强我国反腐败国家立法以及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监督,加大惩治力度,还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加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关键词]反腐败斗争;困难和挑战;对策措施

一、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败的特点与成就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反腐败列入了决策重点,作为独立任务,从战略上高度关注,更加注重顶层整体设计和系统规划反腐败。党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所举起的一面新旗帜,就是说在党的建设方面,除了反腐倡廉建设以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各方面都要从严,这样就能够从根本上减少腐败问题的频发、多发。

此外,刹歪风是近两年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一大亮点。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上的一些不正之风,有媒体曝光、有纪委暗访、还有群众举报,通过这些方式让所有的公职人员绷紧神经、谨行慎为。中央还不断出台了一些更具体更细化的政策规定,堵塞了很多漏洞。而且,为了防止腐败分子逍遥法外,还健全了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布下了“天罗地网”,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

据《2015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报告指出,2014年,中国城市居民生活满意度总体比上年有所提高,其中对反腐败满意度升幅最大。由此可以看出,民意始终保持着上升。可见,党中央的反腐败决策和实践成效明显,大得人心。但是,就像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当中指出的:“从这两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来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当前,腐败问题多层次、多领域、广覆盖,表现形式隐蔽化、智能化、多样化,性质恶劣的窝案串案不胜枚举,区域性、系统性、家族式、塌方式腐败还在发生,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而且在一些地方,“蝇贪”成群,危害更甚于“虎”,由此可见,当前的反腐败斗争还处于一种胶着的状态。

二、当前反腐败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通过了解我国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我们可以总结出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我国的反腐败立法尚存在缺陷

一是有关权力行使和运行的制度不健全,权力边界不清,职权职责模糊、交叉,权力过于集中,自由操控余地大,行使权力的程序缺少规定或者规定有疏漏,透明度不够等等。二是有关惩治腐败的规则比较分散,散落在《公务员法》和《刑法》等有关的“国家单行立法”和“党内法规”之中,统一性不够,而且一些规定,范围狭窄、立法不严谨,不能适应当前反腐败的现实需要。三是欠缺反腐败的综合性立法,需要制订专门的反腐败法,弥补现有的分散立法不周延、涵盖性不足的问题。

(二)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在改革的过程中,转变政府职能,已经有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还没有完全到位。在预防和惩治腐败方面,投入了很大精力,但是腐败防不胜防,反腐败难度非常大,阻力太多。例如,曾经多次很大程度地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就是为了防止权力腐败,发挥了一些重要作用,但是因为政府职能还是没能从根本上作调整,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的边界还是比较模糊,政府管理的领域比较多,那么掌握公权力的人,就有寻租的机会和空间。有的地方和部门,还保留着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向职能部门和机关输送资金,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造成了复杂的利益链,为了利益,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盛行,增加了反腐败的难度和阻力。

(三)公务员队伍管理相对宽松

中央的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加强了对公务员的管理,但是之前很长一段时期,相对于很廉洁的国家来说,中国的公职人员管理制度是相对宽松的,公职人员自由活动的空间比较多,受到的管束少,制度规定有漏洞和空隙可钻。尽管当前从制度上严格规定了公务员不能从事营利活动或在企业兼职,但是对于工资外的隐形收人还是监管不了。还有一些内地官员可以自由往返境外赌博,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还是相对宽松的。

(四)社会参与反腐败的渠道不完全通畅

反腐败工作很需要社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强调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监督,社会广泛参与。最近几年,人们个人主要是借助网络、手机等一些新媒体来揭发腐败现象,那么这就反映出信访举报、司法诉讼等一些正规渠道不太通畅,不能满足群众参与反腐败的强劲需求。

(五)政务公开的质量不高

近几年,我国在政务公开方面推进的力度很大,对于预防腐败已经产生了积极效果。但是,公开的质量和程度还是不够,一些地方、部门领导对于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者因为利益考虑而不愿意公开,尤其是公共机构的财务账簿,公开的只是比较粗的几大类,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财务规范还不够到位,因此,如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风险系数非常高。

(六)腐败现象受社会转型期的不良微观环境的影响

透视腐败现象的社会因素,既要考察社会转型的大背景,更要深入研究社会生活当中的微观环境。比如说,注重关系的人情社会、漠视公平、缺乏诚信、拉帮结派的圈子社会等等。这些不良的微观环境是腐败产生的一个社会原因。所以说,当前的反腐败,仍然受到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各方面发展建设的制约,在短时期内,还会面临一些很难克服的矛盾和困难。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对策思路

治理腐败需要多管齐下、多种方式并用。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加强教育培训、加大惩戒力度等,都是治理腐败不可缺的内容。但是,国内外的反腐败经验证明,依法反腐、制度反腐才是治理腐败的根本之道。腐败的本质是权力的滥用和私用,因此,治理腐败的关键是要有效地制约和控制权力。长期靠个人自身抵御权力的诱惑并不现实,必须通过制度,约束公务员手中的权力,这才是防治腐败的治本之策。

(一)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

当前,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依法反腐”是必由之路。首先,要制定综合性的反腐败法。反腐败法应该是我国反腐败的基本法,而且它也应该是一部综合性法律,不仅要包括对腐败的查处和对腐败者的责任追究,而且应该包括腐败的预防;不仅应涉及对腐败和反腐败实质内容的规定,而且应当规定查处腐败的程序。还应当建立推进反腐败的核心制度和关键性制度。第二,要完善权力行使要求及其规则。例如,一直以来,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方面的立法十分薄弱,主要靠“三定方案”进行规范。而且目前,行政程序也没有全国统一立法。因此,完善我国各类公共权力行使要求及其规则,应该成为加强反腐败立法的重要内容。第三,要修订现有惩治腐败的立法。我国目前已经有不少的惩治腐败的单行立法和党内法规。这些制度虽然在打击腐败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需要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和完善,注重加大惩治的力度,增强反腐败法律的威慑力。

(二)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今年的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又强调要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二是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防止权力滥用;四是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要推进反腐败,从根本上来讲就必须改革旧的体制机制,编织强有力的、能真正关住权力的制度笼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这应该成为各级领导干部为官从政的新常态,成为依法行政的基本素质。概括起来讲,第一,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职责,纪委要承担监督责任。两者不能划等号,各级党委、政府才是反腐败工作的主要责任者,要履行“一岗双责”。第二,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第三,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第四,推进党的纪律检察机制改革和创新。改进中央和省区的巡视制度。第五,提出反腐倡廉阶段性目标。今后五年,要遏制腐败蔓延,取得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实施这些具体举措,会改变现存的一些问题,例如,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形不成合力的问题,腐败案件频发,但是责任追究不够、纪检监督存在死角,查办案件受地方和部门牵涉太多等一些现实问题。

(三)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如今,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社会上有种种议论和思想情绪。很多人担心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结束,就曲终人散,“四风”问题又“涛声依旧”。因此,要继续正风肃纪,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逐步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在一些领导干部眼中,抓作风建设与抓经济发展相比,要虚一些,不容易出显著成绩,认为一年开几次会,布置一下就可以了,不必那么上心、不必那么用劲。也有一些人认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风建设面临着两难选择:过宽,没有威慑力,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人闯“红线”,最终法不责众;过严,会束缚人们的手脚,影响工作活力,干不成事,甚至还会影响自己的选票。其实这些认识都是不正确的。党委要把抓好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政绩,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把作风建设责任承担好、落实好,把它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和考核。党中央重视作风建设,习总书记强调2015年要狠下一条心纠正四风,那么要落实这些要求,就必须做到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扶正祛邪;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反对奢华;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正确对待自己。

(四)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

第一,重视信访,因为它是发现案件线索的主渠道。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中,线索来源于信访举报的就占了40%以上,曾经查处过一件窝案,就是通过一封只有25个字的检举信发现的。那么,需要注意的是,处理信访件和案件线索时,要坚持集体回访,不能个人单独处理,以防个人徇私。第二,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处理党员干部的一些违纪违法问题,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廉政风险变案件。对于案件线索的处理方式,除了初查核实,中纪委又增加了约请谈话和函询两种方式,这样做有利于及时给党员干部敲警钟,做到惩前毖后,治病后人。第三,运用案件发生的规律来寻找突破口。从宏观方面看,要注意以一个单位或者一个地区的热点问题为突破口。重点查处领导层当中的当地人,或者长期在当地任职的外地人,这些人在当地的人脉资源多,作案的机会多。

(五)强化监督,确保权利正确行使

第一,积极探索同级监督,加强对下级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习总书记讲,我们查处的腐败分子当中,方方面面一把手比例不低,这说明对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因此,要研究探索对一把手的监督,包括对同一级一把手。那么,在实践当中,在现有的体制下,来自上级的监督这才是对一把手最有效的监督,这一点做好了,那么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其他干部的监督就会有所改进和加强。第二,加强重点岗位职工的监管和帮助。注意对员工经商、办企业、炒股、买彩票、参与赌博等方面的信息及时进行掌控,防止行为失范,甚至形成案件。

(六)加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要预防腐败就必须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一些负面的东西,对我们今天进行正面教育增加了很大的压力。因此,除了加强教育,还要注重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它是思想教育的重要载体。有一句话说:一个单位的发展,一年靠机遇,十年靠制度,百年靠文化,讲得很深刻。同理,在预防腐败的进程中,如果没有廉政文化的支撑,就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此外,推进廉政文化要持之以恒。周永康与中石油五名高管的问题,触目惊心,这些人起初都是石油战线的优秀代表,但后来逐步变质。对照王进喜,宁可少活二十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这个对比具有强烈的反差,其中犯下的最大错误就是把新中国建设时期,石油战线这面艰苦创业的旗帜搞垮了。因此,要重视廉政文化建设,而且要持之以恒。那么具体来讲,一是要加强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这是总开关。无论中国、外国,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符合社会政治需要的价值观,都是要不断地灌输的,而且不可能一劳永逸,要不断的做工作,还要讲究方法,润物细无声,才能逐渐形成一个好的、廉洁的社会氛围。二是要加强警示教育,这是廉政教育的重要形式。反面典型可以引以为鉴,可以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

总之,我国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是严峻复杂的,但是我们还是要坚定信心,设定目标,从各方面不断完善,使反腐倡廉建设达到一个战略转折点,转向能够从制度法治上主动地解决腐败问题。

[参考文献]

[1]郑永年.中国怎样反腐败才会有效? [J].中国经济周刊,2014年第26期。

[2]孟鸿,李玉华.我国廉政体系建设问题与对策探讨[J].学习与实践,2010年第1期。

[3]熊光清.当前中国的腐败问题与反腐败策略[J].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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