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从来不是新鲜事

2015-07-01 11:14:58畸小山
北京纪事 2015年7期

畸小山

2011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首次公开披露《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面向公众“征集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不得发行、放映、参加电影节(展),不得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进行传播,不得制作音像制品。”

这是一条将改变互联网视频网站未来的规定。首当其冲便是刚刚蹿红的微电影。借助互联网的平台播出,没有任何制作门槛的短小精悍的平民电影形式很受网民欢迎,大家在微博这140字之外找到了影像表达方式,微电影一夜爆红。然而在众多影像题材中,微电影从来不是新鲜事。

何为微电影

突然间,人人都开始谈论微电影。从掌握平台的视屏网站到广告策划人、大品牌的公关部,从专业导演到明星,从影评人到媒体圈,从音乐人到网络红人,从没摸过摄像器材的影迷到跃跃欲试的网络投机手,从电影院校毕业的失业青年到那些还待在大学校园里满怀青春梦想的非电影专业学生。简直是一群哥伦布一抬头忽然发现了新大陆的指示牌,都有点迫不及待的样子,淘金也好、梦想也罢,哪怕只是被这股浪潮推着走。

微电影的浪潮是从哪里开始的?《老男孩》吗?这部专为互联网制作的短片在前年一经推出,便滚雪球似的收获了巨大成功,如今的点击量已经超过了4000万。其实那个时候还没人管它叫微电影,优酷网自己的营销定位是“新媒体电影”。跟微电影比起来,这个名字虽然稍微准确一些,但是过于官方,显得正经八百、不近人群,自然难以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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