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性债务可能引发危机的思考

2015-07-08 06:52:42寇大伟
中国国情国力 2015年1期

◎ 文/寇大伟

国是论丛GUOSHILUNCONG

地方政府性债务可能引发危机的思考

◎ 文/寇大伟

地方政府是一国政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治理的好坏以及地方政府职能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一国治理的好坏。2008年2月27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分权的发展方向:中央政府注重于经济社会事务的宏观管理, 而地方政府则注重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地方政府职能的发挥并没有那么理想,近年来,地方政府性债务危机的不断出现正是一个重要表现。

地方政府性债务现状

1.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界定

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范畴,除包括政府举借的债务外,还包括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举借的政府性质的债务。政府性债务是经过多年形成的,从短期来看,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长远来看,这种非正规的、缺乏法制保障的债务形式却存在种种危机,地方负债的融资行为风险对财政、金融、社会都将带来不良后果。

2.地方政府性债务状况

我国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最早发生在1979年,有8个县区当年举借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此后,各地开始陆续举债。至1996年底,所有省级政府、392个市级政府中的353个(占90.05%)和2779个县级政府中的2405个(占86.54%)都举借了债务。1997年以来,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长。

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越来越严重。……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