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策略探讨

2015-07-12 07:03
2015年39期
关键词:商业银行机制金融

孙 珂

前言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逐渐发展,使我国金融业呈正向增长发展,在其发展和完善过程中逐渐形成不同的经营风格和管理理念。但是,针对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在其产品创新和推广过程中逐渐开始建立具有特色性产品,以期提高市场竞争力,从而带动银行内部发展。金融产品在其创新过程中如何针对不同的市场模式和市场竞争建立合理的新型金融产品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主要目标。

一、金融产品

金融产品 (Financial Products)主要是指在资金融通过程中使用的一种载体,从而用于人们之间的经济交流和贸易融通,例如货币、资金、黄金、外汇等均属于金融产品[1]。金融产品的主要销售对象是在其金融市场之间相互进行双方买卖的不同对象,以为双方对象和金融产品的供求上通过市场竞争逐渐形成合理的金融产品价格,以完成最终的交易,从根本上达到相互融通资金的目的。在此过程中其金融产品的价格包括利率、收益率等。目前我国市场及国际市场中流通的金融商品有股票、期货、保单等,金融行业中也将其称之为金融工具或有价证券。金融产品的产生促进了资金之间的相互融通,方便了市场金融的创新的发展。金融产品在产生过程中会受到试产的影响和经济周期的影响。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一)创新发展具有欠缺原创性

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较为缓慢,其创新发展是以西方国家为发展模型进行的研究。因此,在其发展过程中缺少整体原创性[2]。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其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仍然采用西方发达国家金融产品创新策略和方向进行研究,不能够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需求。其营销效果和经济收益方面无法为中国内部经济的发展带来新的转机。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在我国商业银行在其金融产品创新中由于行业内部之间的相互影响,造成许多商业银行缺少创新的活力。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现阶段国民自主创新意识不足,其可借鉴的相关内容和方法较少。由此不难看出,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中缺少原创性。

(二)创新机制不完善

根据目前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机制进行调查,发现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其金融产品创新制度和体系建立中明显不足。一般商业银行在进行金融产品创新以支行的银行网点为主要销售地点,但是对其管理和销售流程等均未做明确的规定。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机制和市场流程的建立之间存在必然关系。如果不能够统一对其创新机制进行建立和管理,必将会造成金融产品创新机制不完善,或不适应市场需求等现象。因此,在未来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发展过程中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其创新机制的建立,以为产品创新提供有力的保障[3]。

(三)创新结构不完整

创新结构不完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创新业务和创新产品类型上不均衡。金融产品的创新与其应用类型之间具有相对完整的结构。但是,就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金融产品创新中一般是以其产品的创新为主要方向,忽略该产品在市场中的应用类型,从而造成产品与市场发展之间连接不合理,无法适应市场中金融的流通。第二,金融产品的流动性和收益性之间的结构不完整。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中将产品的收益性放在首要的创新因素中,忽略其在市场中的流动性,使许多金融产品开发后无销售市场。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策略

(一)金融产品创新方向

金融产品创新主是指将未经过使用的生产因素和生产条件等进行合理的组合,从而形成新的生产函数,建立新形势的金融商品,由于市场资金融通。在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需要根据市场经济周期和市场经济增长的情况进行全新的组织和生产,从而适应当前市场需求[4]。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产品经营的主要创造者,在其创造过程中不仅要将金融产品的经营收益价值和市场风险化进行考虑,还需要采用新的思维模式将当前市场的生产因素和投资需求等进行结合,以促进其长远发展,为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二)金融产品创新方法

金融产品创新产品在其创新过程中应将其创新方法进行改进。首先,可以根据国民及市场的金融需求对金融产品进行创新。针对当前我国国民对金融产品保守的态度,创建一些具有固定收益、风险性相对较低的产品,从而适应整体市场需求。其次,可以将金融产品的群众进行分类划分,从而进行产品的创新。例如,根据不同的经济收入创新不同的产品;针对不同的年龄阶段和社会观念等建立不同档次的金融产品,从而使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具有针对性,增加其市场竞争力。

(三)金融产品创新政策

政策的发展包括金融产品创新机制和创新机构,也包括我国政府及相关法律的内容创新。未来我国商业银行在其金融产品创新主观原因上可以对其创新机制和创新结构进行完善,从而改善自身存在的主观原因。例如,在创新机制上,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创新机构,并且将其销售流程等进行规范;在创新结构上调整业务与类型上的不平衡状态,并对其流通性和收益性进行合理的改善,建立平衡的创新结构。在客观原因上,国家及政府应针对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周期和市场资金融通的现状对相关金融产品创新的法律内容进行完善,从而建立法制金融产品发展的策略[5]。政府可以针对地区经济建设需求,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提供优惠政策,从而促进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发展。

总结

面对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利网金融产品的研究是未来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的主要方向。未来商业银行在其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不仅应针对当前我国市场经济进行创新,还应该结合全球经济发展和经济周期的变化情况进行综合性分析,从而从整体上对金融产品的创新进行研究和发展。而且,在其创新过程中应与市场、政府、法律、商业等相结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业银行金融产品。

[1]李慧颖.浅析金融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的创新问题及策略建议[J].品牌,2015,09(01):162.

[2]石磊.论商业银行服务营销策略 [J].经营管理者,2015,24(05):267.

[3]钱进.我国网络金融现状分析及发展趋势探讨 [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5,07(03):93-94.

[4]孟冰.关于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检查以及防范对策的探讨[J].经贸实践,2015,09(05):104.

[5]秦泽绅,霍杨杨,董见明.对我国村镇银行经营状况的调查与分析 [J].经贸实践,2015,09(0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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