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下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策略的思考——基于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0 10:42王小宜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5年9期
关键词:进项专用发票进项税额

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我国实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营改增在我国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开展令大部分企业达到了节税效果,但对于建筑行业而言营改增后进项的抵扣以及纳税申报地的选择等问题都是需要突破的难关。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营改增下仍然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本文以建筑行业上市公司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在说明其做好营改增应对工作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了其营改增下的应对策略。

营改增是我国一项重大税制改革的举措,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组织构架、商业模式、管理模式、制度流程等各个方面带来了巨大挑战。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以及相关政策,指出首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

2012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等8个省市及直辖市,营改增成功实现了从最初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到电信业、物流业等多个行业的推进。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被纳入营改增范围毋庸置疑,但由于建筑施工企业本身具有的工程项目地区跨度大、涉及范围广等特点,在营改增下如何更好的实现进项的抵扣、如何选择纳税申报地等问题还值得我们思考。

一、中铁二局简介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铁二局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所属特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总部设在四川成都,于2001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528。截至目前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承担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民用等工程项目施工工程承包(凭资质证书经营);工程技术开发与咨询;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铁路专用设备、工程机械的销售;工程机械租赁;铁路简支梁生产;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市政公用设计与建筑,铁路、公路工程设计。在其公布的年报中显示从2011年起企业的营业税数额一直在不断的增长,2014年中铁二局营业税年初数达到了751,818,416.70元,年末数达842,797,628.92元,年末营业税税额占企业总体税额的68%,可见营业税在企业总的税负中所占比例之大,营改增下如不做好相应应对工作将面临更加沉重的税负,利润也将因此受到影响。

二、中铁二局做好营改增下应对工作的必要性

2012年我国住建部委托其下属中国会计协会选取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营改增的调研测算,在其公布的建筑业营改增调研测算情况汇报中却显示在最终测算的66家建筑施工企业中应缴纳增值税与原缴纳营业税情况相比仅有8家企业的税负能够在营改增后得到减少,而其余58家企业税负都显现出不同程度的增加。这与我国实行营改增的初衷是相悖的,中铁二局作为我国大型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下只有做好相关工作的部署安排才能真正享受税制改革为企业带来的福利。

在如今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已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很多企业尤其是建筑施工类企业的盈利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缩水,加之近年来建筑施工行业所凸显出的结构失衡、产能过剩以及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问题,更制约了包括中铁二局在内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发展。因此,营改增下采取积极措施对中铁二局在后期完全进入营改增模式下的工作部署尤为重要,只有积极采取相应策略加以应对才能使企业真正享受到税制改革为企业带来的税负的减少,降低整个企业成本、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一直以来中铁二局对企业的营改增工作尤为重视,早在2014年底营改增的税收筹备工作已在中国中铁总公司全面展开,公司成立了中国中铁总公司营改增调研团,对整个集团就营改增工作进行了现场培训与深入的调研,公司选择中铁一局、中铁大桥局和中铁电气化局作为营改增模拟运行单位,中铁一局又选择了其旗下桥梁公司和四公司作为模拟运行单位。2014年底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承办了专门的《中国中铁“营改增”指导手册》专题培训,并针对个别项目营改增进行学习研究,在改革过程中企业既需要对实践不断探索,也需要对相关理论知识进行分析研究。

三、应对策略

(一)材料供应商更多转向一般纳税人

营改增使建筑企业税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之一是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难以取得导致企业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应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主要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而建筑公司在采购材料时通常无法取得可用于进项抵扣的专用发票。中铁二局下设有十多个子公司,加上一些地区的分公司,企业的原材料采购一部分是通过公开招标实现的,还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个别物资采购人员或者组成采购小组通过市场询价和走访调查实现的,实际中采购人员往往会通过自身人际关系等从私人渠道获得企业所需基础性建筑材料,这些材料的供应商大多是小规模纳税人甚至私人老板,开不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自然就影响了企业进项税额的抵扣。本人曾到一家单位实习,该单位属小规模纳税人,常向中铁二局旗下分公司提供大量建筑材料,由于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该单位基本是中铁二局旗下分公司这部分材料的固定供应商,这样做虽然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但会影响到企业进项税额的抵扣。考虑到运输条件以及信用成本建筑公司的确可能选择就近取材,但这样做的结果可能最终导致企业损失大量进项税抵扣额,且原材料的质量得不到保障。营改增政策下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可适当改变其采购模式,加强整个企业材料采购环节的管理,尽量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合作,在进行材料采购时要求对方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用于期末进行抵扣,这样可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企业的增值税税负。

(二)减少劳务用工,提高企业机械化水平

建筑施工企业本身属于劳动力密集型行业,是农民工就业的主要渠道之一,要不可避免的承担高额的人工劳务成本,这部分支出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直接造成企业进项税抵扣不足。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用工主要来源于建筑劳务公司和零星农民工,现目前中铁二局五公司就组织有由公司员工为管理层,以农民工、临时工、劳务工为主要施工力量的“架子队”。从其披露的年报看,中铁二局的直接人工成本近年来基本处于不断上升的状态,2012年其基建行业直接人工费达7,093,450,169元,占当期总成本20.29%;2013年基建行业直接人工费达9,178,233,706.16元,占当期总成本21.24%;2014年基建行业直接人工费达9,509,901,424.58元,占企业当期总成本22.22%,对于企业这部分主力农民工、临时工高额的劳务支出却不能得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严重增加了整个企业的税负。营改增下中铁二局一方面可申报成立专门的劳务公司吸纳众多零散农民工,或者将临时的个体务工作人员转移到有资质劳务公司,这样就可以将劳务公司提供劳务用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企业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另一方面企业可着力提高机械化作业能力,减少劳务用工,建筑施工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新购置机械设备较少,因此也无法取得相应的进项抵扣税额造成企业高额的增值税税负,实行营改增后如果这部分成本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严重影响企业的利润。提高企业机械化操作水平,引进机械设备最大程度取代人工作业,不仅能降低劳务支出,也能起到优化企业资产结构的作用,还能为企业带来进项税额的抵扣从多个方面控制营改增后企业税负的增加。

(三)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由于中铁二局在多个地区设有分公司,所涉及的工程项目较多,2014年其续建工程以及新建工程总数达36个,这些项目不仅涉及到了包括房地产以及铁路工程在内的多个行业,区域跨度也较大,涵盖西南、华南以及华北等多个地区。由于各地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规定的区别,使得企业各异地工程项目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地点和申报期限上有较大差异,给企业增值税的申报以及各类发票的取得与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现行条件下中铁二局主要缴纳营业税所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还有所欠缺,企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环节以及后续管理重视度还有待提高。实际情况中企业购买原材料后未取得发票或者取得的发票未及时认证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税额的抵扣。营改增后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应加强集团内部财务部门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首先,企业应做好纳税申报地的合理筹备以保证企业能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申报地还未确定,中铁二局应提前做好相关筹备工作。依据现行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可见营改增后试点行业原则上强调以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对于中铁二局这样存在多个分支机构且企业涉税事项较为分散的大型建筑业企业而言,学者普遍认为营改增后企业要缴纳的增值税将由各个分支机构汇总到总机构进行统一核算申报,中铁二局可先做好自身与下属分支机构以及与总公司纳税申报的协调工作。其次,应加强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核实与保管,从发票开具源头上坚决要求采购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向对方索要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带回公司,并对发票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其真实合法性。加强对发票的保管工作防止其丢失,保证企业能够及时实现进项的抵扣,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当月的纳税申报期申报抵扣,这要求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在有效期内进行抵扣。

综上,营改增势必将对建筑企业的税负、利润等造成巨大影响,但对上市公司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营改增下具有相当大的税收筹划空间。进项税额的抵扣是企业营改增后将面临的一大问题,但通过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材料供应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以及减少企业劳务用工提高企业机械化水平等方案仍可以使企业在营改增下及时获得更多进项税额的抵扣,从而减轻增值税税负,合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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