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肖
我国政府在对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存在的问题
吴 肖
(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广西南宁 530006)
政府作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者,进行调控和引导,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是其主要职能. 我国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同样成为了政府、广大消费者及专家学者关注的焦点. 房地产市场自2008年起近10年间,从价格非理性普遍上涨发展到当下的供需结构不合理,出现了明显的混乱和无序,这其中应该说政府难咎其责. 因此,目前在逐步规范市场回归理性的过程中,需要分析政府管理的缺位与不足,审视和重塑政府行为,同时,政府要从公共利益的角度来调整思路并深层地整合我国房地产业的市场资源.
房地产业;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调控
建国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单位福利分房”制度,并进行统一投资、统一开发管理和统一分配. 改革开放后,我国实施了“市场化的商品购房”机制,并采取“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调控为辅”的房地产管理手段. 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提出“出售公房、调整租金、提倡个人建房买房”的口号,标志着我国房地产商品化的开端;1992年的南巡谈话加速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出现了房地产投资和开发的热潮,尤其在海南、北海和大亚湾等南方地区发展最快;1998年到2008年10年间,政府为了促进和刺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制定了相应规范和刺激措施;然而2008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投资逐渐过热,价格非理性上涨和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