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取消泰国普惠制待遇,被推倒的多米诺骨牌?

2015-08-02 12:00林涵
中国-东盟博览(政经版) 2015年2期
关键词:零关税待遇关税

□ 文/林涵

欧洲取消泰国普惠制待遇,被推倒的多米诺骨牌?

□ 文/林涵

据泰国媒体Intrafish 2015年1月5日报道,欧盟委员会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泰国出口欧盟货物的普惠制(GSP)优惠待遇。由此,超过6200种商品将受此影响,包括纺织品、水产品、电子汽车等自动化产品、棕榈油、橡胶产品等。

此次欧盟缩减普惠制待遇国家,将原来176个享受普惠制待遇国家减至89个。这89个受惠国包括由世界银行评定的49个最不发达国家、40个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国家。而泰国从2011-2013年连续3年被世界银行评定为“中高收入”(人均国民收入在4036-12476美元之间)国家,按欧盟的规定,泰国被取消普惠制优惠待遇。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近年来,随着泰国与欧盟国家贸易合作的发展,泰国对欧盟的出口产品收益占其总收益的10%左右。泰国汇商银行认为,普惠制待遇取消后泰国将会损失近22亿美元的出口收益。泰国开泰研究中心则表示,具体到受影响的产品,依赖欧盟市场以及利用普惠制优惠比率较高的商品受到的影响要比其他类产品更大。

泰国服装工业组负责人指出,普惠制优惠待遇取消后,泰国向欧盟出口服装的进口关税将从原来的9.5-12%提升至20-22%。欧盟是泰国服装业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普惠制的取消使得“泰国可能失去欧盟全部的服装市场”的担忧不时出现。

欧盟的一纸令下,影响的不仅仅是泰国服装业,其冲击也波及了其他产业。泰国菠萝罐头产品对欧盟地区的出口关税将从22.1%增至25.6%,冷冻虾的出口关税则从4.2%提升至20%,饲料产品的出口关税更是提高到30-60%。其他各类产品所受影响也不一而足。出口成本的上涨,导致商家一定程度上提升商品的价格,随之而来的市场冲击在所难免。

另外,从外资企业角度来说,欧盟对泰国的普惠制优惠是一些外资企业投资泰国所看重的原因之一,如今随着这一优惠待遇的取消,不能排除一些投资者的步伐将有所犹豫。而且,泰国不再享受欧盟普惠制待遇后,来自邻国的竞争压力也会加大,如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等仍可以享受普惠制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将影响到企业的投资风向。

是压力也是动力

普惠制优惠待遇的丧失,对泰国许多出口欧盟的企业包括外资投资企业来说,就像一张被推倒的多米诺骨牌,产生了一系列的连带效应,短期内不可避免地将对企业造成一定的冲击。但有压力才有动力,无法更改的外因也促使泰国从国家到企业都调整步伐,以便应对欧盟这一举措造成的不利影响。

在市场竞争中有自身不变的法则,所以即使普惠制优惠待遇没有取消,对于企业来说,过硬的产品质量才是生存之道。泰国商业部外贸厅表示,泰国商家要调整自己,不断创新,对产品研发进行研究,提高产品质量。泰国的各行业协会也督促企业,要加快自身的调整以提高产品竞争力,做好应对未来激烈市场竞争的准备。

除了企业的自我调整,减轻企业所受影响的途径之一,便是加快泰国—欧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步伐。2014年泰国与欧盟也曾洽谈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但进程不胜人意。2015年,泰国将重新把泰国—欧盟自由贸易协议谈判提上日程,预计在泰国下届大选后才能落实,由此时间将推迟至2016年。

但也有专家指出,自贸协定的谈判应考虑到可能对泰国社会总体造成影响的敏感议题。毕竟自贸协定与普惠制不同,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单方的、非互惠的优惠,而自贸协议往往是双边的、互惠的。目前,在东盟国家中,只有新加坡与欧盟正式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泰国是否已经完全具备了条件,各行各业是否也已做好了准备,这也正是泰国相关业界对泰国—欧盟自贸协定存有疑虑的原因所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享受欧盟普惠制待遇的东盟各国情况:

区域合作之火可以燎原

泰国—欧盟自贸协议对泰国抢占欧盟市场份额,并保持产品竞争力,意义重大。但远水解不了近渴,泰国在放眼世界扩大合作的同时,对于不断成为亚洲乃至世界经济发展引擎的中国—东盟区域合作也不容小觑。

所以,普惠制待遇的取消,泰国除了继续保持输欧产品的竞争力,还可将目光收回,专注所在区域的潜力和机遇。2015年,东盟经济共同体将建成,届时,东盟将形成拥有6.25亿人口的单一市场和生产基地,成为均衡发展、具备强劲经济竞争力、与全球经济高度融合的区域。泰国作为该区域发展的中坚力量,只要发挥好自己的产业优势,必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

与此同时,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的展开,一直密切合作的中泰两国,更应在已有基础上,加强合作。据悉,取消普惠制优惠待遇所影响到的泰国行业及出口产品中,有相当一部分也是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协议中的敏感产品或二轨产品,如橡胶产品、棕榈油以及农产品等。所以对中泰合作、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来说,共同聚焦自贸区升级版面临的问题,如争取更多产品的零关税,逐步降低敏感产品关税,破除非贸易壁垒等等,是中泰两国新的、值得努力的合作方向。

按照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规定,双方降税产品分为正常产品和敏感产品两大类。

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常产品又分为一轨正常产品和二轨正常产品,占货物贸易全部产品的绝大多数。按《货物贸易协议》规定,至2015年,中国—东盟一轨正常产品全部实现零关税。而二轨正常产品则可按照降税模式将关税削减到5%之后,在更长时间内继续保持5%的税率,之后实现零关税。按协议规定,中国—东盟二轨正常产品实现零关税的最后时间期限为2018年1月1日。

敏感产品是中国—东盟协议各方要求获得一定保护的产品。敏感产品也要进行降税,但最终不必将关税降到零。所以,敏感产品和正常产品的主要区别是:正常产品最终将实现零关税,敏感产品最终不需要实现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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