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洪
“西安一社区遇塌方式腐败,居委会主任单笔贪5000万元。两委成员全部涉嫌受贿,亲属写联名信求情,有居民拒签字。”近日,《法制晚报》刊登的一则报道揭开了基层腐败现象,令人触目惊心。
社区塌方式腐败,滋生的土壤并不另类,甚至可以说显而易见。报道提到的两件事很能说明问题:东滩社区土地开发、回迁等事宜,都是“一把手”说了算;居委会主任于凡被宣布接受调查后不久,其亲属和居委会的人竟然让村民写联名信保他,结果是“有居民拒绝签字”,可知签字的是多数。从中可以看到,涉案社区根本没有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社区干部结成利益共同体,互相打掩护;部分居民法律意识淡薄,正义感更是低到了地平线。在这样的社区,塌方式腐败简直是避无可避。
值得警惕的是,这样的社区绝对不是仅有的“奇葩”。去年2月,网曝称“坐拥20亿资产”的广东深圳龙岗南联社区原村委会主任周伟思就因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站在了被告席。类似案例也屡见报端。
从官员的行政序列来看,“村官”和社区干部甚至都谈不上是官,但这些不是官的“官”却拥有巨大能量,在土地征用、资源开发、涉农补贴、招商引资等方面有着外人难以想象的自由裁量权。很多基层对于村居干部几乎没有有效监督,村居干部不是公务员,不受国家禁止公务员经商的有关规定限制,而乡镇、街道一级的内部文件规定,也没有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