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占杰 刘咏秋

希腊宪法确保新闻自由
从1975年推翻军事独裁统治开始,希腊宪法就明文保障言论和出版自由。现行希腊宪法第14条规定,每个人都享有根据国家法律口头、书面或通过印刷媒体表达自己思想的自由。该条款还规定,印刷媒体是自由的,禁止对其进行审查,也禁止在出版前或出版后没收报纸和其他出版物。
当然,这一自由并没有延伸到其他媒体,而是止步于印刷媒体。紧接第14条之后,希腊宪法第15条规定:“对印刷媒体的保护条款不适用于电影、录音、广播、电视或任何传播言论或图像的媒体。电台和电视台应置于国家的直接控制之下。对它们的行政管理和控制由依法成立的独立机构国家广播和电视理事会专属实施。”
希腊学者认为,宪法之所以对印刷媒体和广播电视媒体作出不同的规定,是因为这两类媒体的性质不同。
希腊宪法学教授马奈西斯认为,宪法之所以保障印刷媒体的“绝对自由”,是把言论自由作为个人自由的有机组成部分来考虑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个人可以不经国家事先准许即出版报纸和杂志,公民在选择阅读何种出版物方面也没有任何限制。
阿列维扎托斯教授指出,对电视、广播和其他电子媒体作出不同的规定,是因为这些媒体是公共服务的一种形式——不管这些媒体是归国家所有还是归私人所有。
达格托格鲁教授表示,国家通过两种方式对广播、电视和其他电子媒体进行管理:一是通过颁发许可证的方式,二是对播发内容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