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综合
“三步退让”促和平
早在抗日战争胜利之前,中共就与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希望通过谈判使国民党同意结束“训政”,成立联合政府。而抗战胜利时,国民党军队主力尚在西南、西北地区,立刻发动内战有很大困难。于是,在蒋介石1945年8月14日、20日、23日三次电邀下,毛泽东与周恩来、王若飞赴重庆与国民政府进行和谈,磋商建国大计。经过43天耐心艰苦的谈判、让步与激烈的斗争,国共双方终于达成《双十协定》。国民党承认了中国共产党及各党派的合法地位,也承认了中共领导的人民军队的地位和数目,尽管国共双方未能就解放区问题达成一致,但同意留待政协会议解决。《双十协定》的签订使国民党接受了中共的“和平建国”方针,延缓了全面内战的爆发,为战后国内和平发展带来了希望。
1945年8月2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根据形势的发展,富有预见性地指出,重庆谈判“自然必须做一定的让步,在不伤害双方根本利益的条件下才能得到妥协”。他还设想了可以作出让步的限度:第一步让出广东至河南地区;第二步让出江南地区;第三步让出江北地区;但“陇海路以北迄外蒙古一定要我们占优势”,并指出:“无此让步,不能击破国民党的内战阴谋,不能取得政治上的主动地位,不能取得国际舆论和国内中间派的同情,不能换得我党的合法地位与和平局面。但是让步是有限度的,以不伤害人民根本利益为原则。”同年9月3日,中共方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