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类专业建设与发展的示范性探析

2015-08-06 01:39:16王海蛟韩蕾
亚太教育 2015年24期

文/王海蛟 韩蕾



航海类专业建设与发展的示范性探析

文/王海蛟韩蕾

摘要:通过对航海教育分析,总结航海类专业办学特色,分析航海类专业建设在法律依据、资格证书、培训许可、办学标准、管理制度、课程体系与标准、考试考核、质量控制等八个方面的经验做法对其他专业的示范性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航海;专业;示范;探析

航海类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既要遵循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又要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航海类专业的建设发展与时俱进,是职业教育的典范,对其它专业建设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借鉴意义。

一、船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是航海类专业建设发展的法律依据

我国是STCW公约的签字国和缔约国,所以航海类专业的建设发展在遵守教育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外,还要积极履行IMO的STCW公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以《船员条例》等法规为主体,以《海船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等规范性的文件为补充的船员教育和管理法规是航海类专业办学的依据。

二、航海类专业教育推行的双证书制度是职业教育改革的典范

职业教育在功能或结构上转型,需要一个支点来支持我们在理念上、政策上、在教学上的改革,双证书制度就是这个不可或缺的支点。航海类专业教育的发展始终坚持双证书制度,由培训合格证到适任证书,由技能证书到岗位证书,由支持级——操作级——管理级,由低级证书到高级证书,目前已经非常完善和成熟,具有国际通用性,实践证明,船员双证书制度是航海类专业改革的依据和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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