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辉斌
(1.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黄山 245041;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地理标志作为一项独立的知识产权,由于其所具有的独特的价值,目前受到各国政府的广泛重视[1]。吴彬等[2]指出,地理标志被纳入国际法律保护已有百余年的历史,《巴黎公约》、《马德里协定》、《里斯本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都先后对地理标志保护作了规定。占辉斌[3]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认为地理标志是表明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的地域,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某地区或地方,该商品的特定品质、声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王志本[4]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2 条款规定,认为所谓的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行命名的产品。马增林等[5]指出,地理标志作为一种知识产权,不仅能够增加农产品品牌效应,而且可以提高其市场地位。陈玉兰等[6]、占辉斌[7]研究进一步发现,地理标志保护在提升地方特色产品形象、增加农副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作为地理标志产品供给的源头,农户对地地理标志产品的认知情况直接影响着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业发展。因此,通过对地理标志产品黄山毛峰、太平猴魁保护区种植户的实地调查,对农户地理标志产品的认知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以便更好地提高农户地理标志产品认知水平,从而促进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