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 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意义
贾 康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不动产登记阳光化,依法的受到保护,不合法的自然会浮出水面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直接对应现在的治国核心理念和战略,它甚至可作为依法治国全面法制化的基础条件。
况且,不动产登记具备极为难得的可行性。
首先,中国城镇化推进多年,城乡结合部有不少模糊地带,甚至形成了积重难返的小产权房的问题。在物业税于十几年前作为改革大方向下非作不可的事项时,启动了6个地方、后来扩大到十个地方的物业税模拟空转试点。模拟空转的前提就是做登记,只不过它是局部的。一个辖区之内要做模拟空转,所有的不动产登记都要到位,登记清楚并区分具体的类别,制造业、商业、住宅,把3大类所有具体的信息输入计算机,软件已设计好程序,按照指令自动生成物业税税基的评估结果。
当时做这种模拟空转,就是要给以后的改革操作提供前面的实验,自然就要把包括城乡结合部的不动产产权一一理清楚。如果是小产权房,已没有退路,登记制度如果在2018年必须完成,那么2018年之前,必须出现对它的具体处理方案,可以观察一下深圳。
深圳早已经把土地归到国有产权的大平台上,但是它的原住民几十万人,涉及的小产权房分类处理、分期兑现。问题导向向下看,“倒逼”改革。
其次,不动产登记阳光化,依法的受到保护,不合法的自然会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