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宇

森林旅游的起源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1983年,生态旅游的概念首次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专家谢贝洛斯·拉斯克瑞提出,他认为生态旅游应包含两个基本意思:旅游的对象是自然的生态环境,旅游的方式不能破坏自然环境。1988年,他对生态旅游进行了定义,认为生态旅游是常规旅游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应该是人们在进行游玩或游览时,处于一种原始的、自然的生态环境中,可以尽情地享受充满野趣的自然带来的旖旎风光。
随着全球环境的逐步恶化,人们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越来越渴望回归自然、贴近生态的生活。生态旅游一经提出便获得人们的高度关注,引起巨大反响,生态旅游的概念迅速为人们所熟知,生态旅游的内涵不断得到充实。生态旅游从一开始的回归自然游、绿色旅游,逐步发展为保护游和可持续发展游。由于各国国情的不同,生态旅游在各国发展出了各具特色的表现形式。
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弗朗加利在世界生态旅游峰会上提出了生态旅游的三个发展目标:一是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减少贫困;二是帮助弱势群体创造工作机会;三是通过生态旅游产生经济效益,要能为保护自然环境和文化资源提供经济支撑。各国发展生态旅游都应努力实现这三个目标。
森林旅游是生态旅游的重要内容,更强调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广义上讲,森林旅游是指充分利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各类公园为平台开展的旅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