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问政”热背后的冷观察

2015-08-15 00:52叶永平吴洲娟
科技传播 2015年5期
关键词:问政主体微信

叶永平,吴洲娟

浙江省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浙江丽水 323000

1 “电视问政”火了

近几年,全国各省市电视台相继推出了访谈类监督节目,诸如《电视问政进行时》、《市民问政》、《人民问政》。那什么是电视问政呢?对于电视问政的定义目前还没有权威的说法,比较认同的定义是:电视问政是公众通过新闻媒体议政参政,参与公共事务和开展面对面舆论监督的新闻类节目。目前,就拿笔者所在的浙江省来说,11个市级电视台中有8家开设了“电视问政”栏目,杭州、温州、金华、台州、丽水等电视台已基本实现“电视问政”栏目常态播出。这些电视问政节目收视率高涨,甚至超过同期热播的电视剧,问政话题还成为接下来一段时间街头巷尾市民谈论的焦点。

电视问政节目可以追溯到2005年6月,当时兰州电视台开办了《一把手上电视》栏目,成为国内电视问政节目的先行者。此后,全国其他地方的电视问政节目也陆续出现。2014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电视问政更是成为全国各地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标配动作”,群众反响良好。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县级政府和市级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纷纷被推到聚光灯前,接受媒体和嘉宾的“考问”。一些官员“冒冷汗”、“现场卡壳”、“吃水泥橘子”尴尬的窘态被曝光在公众面前。老百姓爱看的不仅是“一把手”或相关负责人被问得面红耳赤、汗流浃背,更是这个与政府沟通、交流的平台,把“攒”了很久的问题解决掉、讲清楚。例如浙江丽水一条修了三年的断头路,经过“电视问政”后不久就得到了解决,问政效果非同一般。

中国传媒大学现代传播主编胡智锋认为,电视问政是中国电视新闻改革史上的第三次“波峰”,作为一种新的节目形态,“电视问政”在新媒体迅猛崛起和电视栏目发展倍受挑战的今天,不仅创新了传统的新闻传播方式,也为民众参政议政、开展正确的舆论监督和参与公共事务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新模式,是电视媒体干预社会的一种非常好的方式。

2 红火背后的隐忧

首先,电视问政是政府工程或者说是“一把手”工程。但凡电视问政办得红火的地方,背后都有一只巨大的推手,那就是当地党委政府。如果离开了这只推手,仅凭电视台一己之力,首先要想把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请到问政现场,几乎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算职能部门负责人到了问政现场,恐怕也只有官话、套话,这样的话,就达不到问政的目的和效果。像丽水,市委专门出台文件,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而且每期的主题、问政嘉宾都由领导小组确定、召集。于是就有一种担忧,这种缺乏制度保障、仅凭行政命令的电视问政节目能够走多远?谁能够保证电视问政不是一场运动式、突袭式的问政?

其次,电视问政形式日趋模式化。问政节目通常是先放一段暗访短片,接着主持人考问,穿插一两个专家或市民代表的提问,再就是官员的“对答如流”。长期以往,观众难免产生审美疲劳。一些经常上问政节目的官员,在应考时也会“套路化”,先认错,表示工作还存在遗漏,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最后承诺“马上就办”“明天就到现场看看”,有的甚至把电视问政作为宣扬政绩的场所。

再次,电视问政起到的作用有限。电视问政不是一种常态的干群沟通方式,频次太少、参与度太低、主动性不强,最重要的是其形式是问责而不是沟通,焦点是具体的问题,不涉及制度建设,因而效果有限。如果官员当众说谎,怎么处理?反映的问题没有落实,老百姓又能怎样?有评论指出,从效果来看,电视问政直面群众,确实给了官员一定压力,增加了他们为民服务的动力,值得肯定,但必须实事求是地指出,在传统的干群沟通渠道之外建立起的问政还应通过制度建设来保证。

3 电视问政走向哪里

首先,要处理好党政高度重视和尊重新闻事实、尊重媒介传播规律的关系。电视问政是新闻类的节目,首先就要尊重新闻事实、尊重媒介传播规律。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是办好电视问政的主要前提,电视媒体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使参与电视问政的各方能够建立在尊重新闻事实、尊重媒介传播规律这样的基础上开展电视问政工作。在内容上,必须是重要新闻事实,要聚焦当前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反映具有全局性、典型性的民生、民情、民意,切忌不考虑重要事实、不考虑重要新闻价值,把一般的行政工作全部都移到媒体上来。新闻事实的根据不是说空话的,不是领导拍脑袋工程,它是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改革发展当中的新问题和新现象,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新思想、新思路、新主张、新做法、新经验。

其次,要正确处理好问政新闻事实所涉各类主体之间的关系。电视问政是谁问谁的“政”?这是现在一些电视台容易忽视的问题。按照新闻传播理论,个人认为第一位当然是事实主体——事件事实里面受害或者受益主体。这个新闻事件不解决,会危害很多人民群众的利益,或者说解决这一事件关系到很多人的受益,里面就有受害主体和受益主体。只有这些受害或受益主体,才最有发言权,他们理应成为问政的主体。但这些主体也存在着对政策、法规、制度等等了解不多,参政议政能力弱等不足。这就需要权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作为重要的补充,而不是现在众多电视台问政嘉宾必是“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第二,被问政的主体,政府职能部门当然是主要的,但是许多问政节目忽略了另外一个主体——肇事主体,不能放过肇事主体,造成这个恶果的、导致产生问题的肇事主体,也应该让他们来面对公众的问责。第三类主体就是我们媒介主体要充当什么角色?主持人应该一种代言人、现场把控人、各方主体的串谈者、协调者。主持人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主持人的魅力在于确实能不能抓到事务的本质,直击事物的要害,一环一环的追踪相关各类主体,追踪主体是以分析问题原因,引导解决问题的思路去试探、串联。

再次,要处理好电视问政节目和传统媒体融合新兴媒体的关系。当今,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迅猛崛起,网络媒介化、媒介网络化是大势所趋。电视问政怎么融合新兴媒体的关系?作为一种新的节目形态,如果还停留在通过电视荧屏“单打独斗”或简单的“台网融合”那就太out 了。和新媒体融合,最好要依托现在许多地方在建的“云城市信息平台”,依靠“网站”+“手机终端APP”+“微信矩阵”的全方位融合。以《中国好声音》为代表综艺节目在新媒体融合方面已经找到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中国好声音》不仅新浪百度等网站可以点播,腾讯和微信也有,包括移动终端智能手机终端APP,微博微信不仅是一个官方的微博官方的微信,还有微博群微信群。应用云计算大数据平台把自己媒体拥有的所有优势资源加上外部利用资源结合起来,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的,满足每一个受众特殊需求的精准传播。

4 结论

“电视问政”能够持续“热火朝天”还是“昙花一现”;是中国电视新闻改革史上的第三次“波峰”还是又一个“秀场”,在不远的将来定当见分晓。毋庸置疑,在新媒体咄咄逼人的今天,电视问政是我们重振电视媒体所剩不多的一个机会。作为亲身参与、见证这场改革的媒体人,留给我们探索的空间还很多,让电视问政节目能够走得更远更好,是我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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