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山 □高 翔 □陈相龙(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
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郑州供水配套工程共设置7座分水口门(19~24号和24-1号口门),分别向新郑市、航空港区、中牟县、郑州市区、荥阳市和上街区供水,年分配总水量5.40亿m3,受水水厂10座,惠及市民800余万人;配套工程设置7座提水泵站,设计提水流量26.39m3/s。布置输水线路18条,总长97.65km,其中管道输水线路长92.92km。省发改委批复总投资19亿元。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共划分为38个标段,其中施工标14个、监理标8个、管材标6个、阀件标3个、电气标4个、水泵标2个、金属结构标1个,招投标分4批已全部完成,合同金额8.60亿元。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的通知》(办建管〔2002〕182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0年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河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试行)》(豫水质监〔2009〕14号),《河南省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水质监[2010]14号),《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