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洋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司法官队伍建设”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司法改革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司法改革措施纷纷出台,司法改革以史无前例的中国速度大刀阔斧向前推进,司改措施令人欢欣鼓舞。与此同时,众多的改革措施要落实到实处,必然离不开基层司法官去实行、落实,否则改革内容将形同虚设,但司法官队伍中的法官群体近年来确出现离职热潮,而且现象越来越突出,已经严重影响到法院的正常工作与业务开展。司法改革背景下,如何留住大量基层优秀法官,已成为当前法院、社会乃至国家需要关注重视的热点问题。
2014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发表个人意见:“法官流失问题已严重影响法官队伍稳定。”他用三个惊叹号表现了个人对此问题的担忧:“法官流失已是全国普遍的现象!”“基层法院法官流失问题格外严重!”“北京各级法院正以每年近百名法官的速度流失!”[1]提出此类问题的并非仅有李少平代表一人,江苏、上海、广东等地区的代表也提出了类似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谈到,近五年来上海流失法官300多名,仅去年一年就流失74名。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透露,2008年至2012年6月,江苏全省法院流出人员2402名,其中法官1850名。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称,5年来广东全省各级法院调离或辞职法官人数超过16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