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莹如
摘要:许某案作为中国法制建设中的典型案件影响是深远的,其启发了民众的法治观念、权利意识和正义态度。笔者拟通过分析许某行为的性质,为刑事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关键词:定罪;盗窃罪;秘密
一、许某之行为性质粗略判断
(一)盗窃罪概念与许某行为之比对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嫌疑人许某取款时意外发现ATM机故障:取1000元仅扣款1元。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自认为不会使银行发觉的方法,即利用ATM机故障持自己不具备透支功能、余额为175.97元的借记卡恶意取款累计数额达17万余元,许某对银行的债权仅有175.97元,超出此数额的取款即缺少正当的取款权限,属于严重的侵权行为,且许某非法占有的主观恶性及秘密窃取的客观行为相统一,足以构成盗窃罪。
(二)许某行为的构成要件分析
1.从主观上说,许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许某辩解称,他是为银行保管财产,并无非法占有意思。但其取款后潜逃,以及此后的无理性消费行为与前面的保管说法明显矛盾。许某第一次取款获得999元超额款项,与许某意志无关,属不当得利事件,乃民法范围,这里不予讨论。但其后明知ATM机故障仍积极侵犯银行财产权益,性质已然发生变化,属于故意侵权行为,因恶意取款数额较大,侵权行为的程度已然严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构成犯罪。
2.从客观上看,许某实施了秘密窃取银行钱款的行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