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德龙 王伟
摘要: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其独特的灵活性与效益性在短期内迅速满足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已然成为当今市场经济运转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劳务派遣也引发了一系列劳务派遣滥用、派遣侵权等问题,虽然我国法律对此已进行了相关规定,但仍存在不详尽、程序缺乏可操作性等漏洞。本文在对前述问题进行解析的基础上,给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希望对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完善有所益处。
关键词:劳务派遣;派遣的劳动者;劳务输出单位;劳务接受单位
一、劳务派遣的概念
在我国,一般意义上认为:整个劳务派遣的活动包括了如下几个部分:劳动按有关项目单位要求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组织相关人员招聘,签订劳动合同,最终将劳动力转移到项目单位,完成整个过程的相关工作。
二、劳务派遣的特征
(1)劳务派遣单位具有“有关系,没有劳动”相关的特性。
(2)劳动者没有直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上没有法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的行为是在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相关劳动关系,从事相关服务活动。
(3)在法律意义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前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并且通过相关的协议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和维护。
三、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缺陷
(一)立法对同工同酬的规定,执行程序缺乏可操作性
在“劳动合同法”63条,“同工同酬”的薪酬分配制度的建议。由法律明文规定,劳动者虽然没有明确的劳动关系的单位,但在同一个工作,就应该享受与正式员工的薪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