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纳与实用主义

2015-08-20 21:30王壮
人间 2015年9期
关键词:休谟实用主义认识论

作者简介:王壮,陕西西安人,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2013级硕士研究生。

摘要:实用主义是20世纪的美国的主流哲学,影响了美国的方方面面。实用主义本身是从实证主义当中发展出来的,其对实证主义是一种继承也是一种发展。波斯纳是七十年代以来最为基础的法律经济学家之一,作为一个美国人他也受到实用主义的影响并在其法律著作当中得到充分的体现。本文试图通过波斯纳理解实用主义。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3--0042-01

实用主义在19世纪末产生,由皮尔士开创,但波斯纳认为类似的预见可以溯及伊壁鸠鲁。之后的威廉詹姆斯于1989年8月26日在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的演讲看作是实用主义走向社会和实用主义运动的开始。至约翰杜威让实用主义在二十世纪的美国登峰造极,实用主义在美国盛行体现在方方面面,如在美国的法学院,大多数法学院美国学生都选择攻读实用性强的JD学位希望尽快毕业当律师赚大钱,而研究型的JSD学位大多是外国留学生在攻读。我认为实用主义产生的原因在于工业革命在十八世纪中叶由英国向欧洲大陆传播,19世纪传播至北美大陆。

一、实用主义的工具主义体现

杜威的实用主义也称为工具主义,其认为,思想、概念、理论等不过是人们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设计的工具,只要它们对实现目的有用或对有机体适应环境有用便是真理,它们并无真假之分,只有有效或无效、适当或不适当、经济或浪费之别。波斯纳也认为各种理论、科学、法律均应该视为一种工具,法律应调整以适应变化的社会与政治环境。这体现了实用主义的工具性意识,即概念应服务于人们的需要。波斯纳认为实用主义可以促进法律学术更略为接近社会科学,促使司法游戏更略为接近科学游戏,而科学是建立在严谨的推理,精确的经验性数据之上,由此获得的科学知识是实证的知识。

二、实用主义的本体论

波斯纳强调的实用主义的特点是重视经验的不是唯心主义的。实用主义在本体论上受休谟经验主义导致的怀疑论和康德的不可知论的影响。休谟对后世哲学挑战性的影响就是否认了因果联系的普遍必然性。我们只看到了“太阳晒”,然后感觉到了“石头热”,但并没有看到这其中的原因,因此我们不能说是“太阳晒热了石头”。休谟不否认结果在事实上往往跟着原因而来,但是否认结果必然跟着原因而来。因此休谟认为我们的思维不可能扩展到超出我们直接经验之外,在休谟看来,我们所能知道的只限于我们知觉和印象当中呈现出来的东西,至于其后是否有实体支撑,对此我们一无所知,由此休谟否认以某种方式保持自己在时间中的同一性的连续性自我存在即对任何形式的实体存在的彻底否定,现有知识当中的规律和法则如因果律、必然性都不能归于客观的实在,只能归于我们主观心理上的习惯性联想,并无客观性。一切企图从经验中或从主观概念中推出客观实体的存在的做法都是无效的。休谟的怀疑论认为人不仅不能感知和证明实体的存在,也同样不能感知并证明精神实体质疑上帝的存在,不仅物质实体知觉化,精神实体和上帝也知觉化了,整个世界就成了不知从哪来不知是什么的知觉的集合,因果联系的普遍必然性的否定让知识本身成为一大堆零散的知觉经验,没有任何规律可言,动摇了一切知识的可靠性,导致了认识论上的绝对怀疑论这样破坏力强大的理论,自然引发了新一轮关于实体与认识主体之间关系的讨论。之后的康德在休谟影响之下将世界割裂为本体世界和现象世界。本体世界即物自体,在认识论当中对其存而不论,。我们所能认识的只有现象,我们的知识也是现象界的知识,现象之外的东西我们只能思考而不能认识。现象界的知识,是我们将先验的形式和范畴用于我们经验材料的结果。康德同样在努力证明先验综合判断是可能的,普遍必然性的知识是可能的,知识的普遍必然性不是由于实物的客观存在,而是在于人们的普遍认识能力即理性。理性给了主体认知的条件和能力,理性本身的普遍性保证了主体认知知识的可靠性。可见康德关于本体这一无法经验可证实或证伪的讨论将其置于彼岸世界而回避对其讨论。实用主义的认识论继承了康德的不可知论,波斯纳不认为精神的存在是唯一的存在,它只是怀疑我们的心智与宇宙结构之间是否真的有那么一种精巧的对应,并因此它怀疑我们是否能完整且结论性的描述事实的本来面目,这也看出波斯纳对康德的继承和批判。

三、实用主义的认识论和真理观

实用主义的真理观即有用即为真理,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实用主义在本体论上是不可知论但在认识论上是坚持可知论的。皮尔士认为,绝对和终极真理是不可能的,它只是我们人类探究的理想目标,只能接近,不能达到。但我们必须肯定真理的存在。詹姆斯认为作为过程的一部分,成功的经验制造了真理而绝对真理不存在,而是有多少具体的成功行为就有多少真理,真理与否不在于,也不可能在于它是实在的反映或摹本,而在于它对于人类实际生存的功能。所以真理不是一种发现,而是一种发明。

四、实用主义存在的问题

冯友兰在《三松堂自序》中总结实用主义说:“实用主义的特点在于它的真理论。它的真理论实际是一种不可知论。它认为,认识来源于经验,人们所能认识的,只限于经验。至于经验背后还有什么东西,那是不可知的,也不必问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无论怎么说,人们总不能走出经验范围之外而有什么认识。要解决这个问题,还得靠经验。所谓真理,无非就是对经验的一种解释,对于复杂的经验解释得通。如果解释得通,它就是真理,是对我们有用。有用就是真理。所谓客观的真理是没有的。”那么由此产生一个问题,实用主义坚持经验论,但是经验论存在自身的理论悖论,其在于:经验论如果预先设了先验的或形而上学的前提,如先天的知识形式、原则和“实体”等等,它就不是纯粹和彻底的经验论;而经验论如果完全摈弃了这些先验的或者形而上学的东西,严格遵循经验论原则,它就不再是一种真正的知识论,因而不再是一种哲学。实用主义的真理观认为真理即为“有用”。那么什么是有用?这个有用是对谁有用?这个有用是一定范围内的有用还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有用?这个“有用”的定义是模糊的,但波斯纳认为实用主义不存在一种教义化的概念,实用主义反形而上学,反教义的,因此这个所谓的“有用”实用主义者自己也说不清或是不能说清、不想说清。那么这样核心概念的定义都十分模糊的实用主义就不能对现实提供任何指导意义。实用主义认为哲学理论若不能对日常生活产生影响那就没有什么价值。那么正如波斯纳所言“实用主义的最大弱点就是它最终对谁都毫无用处。”实用主义作为一种理论的提出用实用主义的观点看来是毫无用处的。

猜你喜欢
休谟实用主义认识论
现实与虚拟
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阐释的认识论困境及其终结
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看马克思认识论的变革
休谟之死
“主旋律”:一种当代中国电影观念的认识论
We Know Someone
“不信教者”大卫·休谟:死如其生
“文人”休谟
大学英语教学中实用主义思想应用瓶颈分析
以《折狱龟鉴》为视角浅谈中国古代法律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