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玉石
(上海戏剧学院图书馆 上海 201102)
《中图法》(第5版)曲艺类目设置的不足及修订建议*
滕玉石
(上海戏剧学院图书馆上海201102)
曲艺是我国一门历史悠久且系统庞杂的表演艺术,近年来更是有百余曲种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中图法》曲艺类目体系的设置却略显粗糙,且在历次修订中并没有较大改动和完善。通过与《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等曲艺类工具书和权威著作的比较可以发现,《中图法》曲艺类目在体系设置、类名和类目注释中相关的术语和概念上都存在一定的缺失,应进行相应的修订。
《中图法》曲艺类目类目设置类目修订
曲艺,是以口头语言的“说唱”方式进行表演的艺术形式的总称,属于表演艺术门类,也是我国各地各民族“说唱”艺术的统称。曲艺有着悠久的历史,若追溯其滥觞作始的源头,可推至先秦两汉。然而,真正兴起与形成则应是在唐朝。历史上,它包括唐代以讲唱奇异故事传教的“变文”及说唱故事的“说话”等;宋代的“鼓子词”“诸宫调”“唱赚”等;元代的“词话”“琵琶词”等;明清时代的“弹词”“评话”“鼓词”“子弟书”等[1]419。曲艺艺术体系庞大、曲种繁多。据1983年编成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内所载“中国现代曲艺曲种表”所列的曲种数目统计,现今还存活在各地民间,并且经常见有表演的曲艺曲种为345种①。笔者从1986年由国家有关方面发起、陆续出版的大型系列曲艺方志丛书《中国曲艺志》各地方卷收列的曲种数目初步推断,包括历史上曾经存在但已经消亡的,以及此前的学术调查尚未涉及或调查发现并认定的,曲艺曲种总数将超过500个[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