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妍祯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北京 100024)
阿特休尔在《权利的媒介》中这样论述:“新闻专业主义,是新闻媒介摆脱外界干涉,摆脱来自政府、广告甚至公众的干涉;新闻媒介为实现‘公众的知晓权’服务;新闻媒介探求真理,反映真理;新闻媒介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1]新闻专业主义于西方社会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诞生,是政党报刊解体后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公共服务信念,是资产阶级新闻理论的重要概念。其倡导的核心内容一是客观新闻学,二是新闻媒介及其工作者的独立地位和独特作用。
新闻专业主义作为一种不折不扣的“舶来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中国,又被赋予了不尽相同的理念和内涵,例如按照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的要求,新闻媒体要作为党的喉舌来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社会舆论监督和引导。黄旦教授将我国的新闻专业主义划分为五层次,分别为“传播新闻、独立性质、自主发言、服务公众、法律和道德自律”,由此概括出新闻专业主义的主要原则:客观与中立,新闻自由、媒介社会责任、职业化教育与操作。
根据文章论述的需要,笔者试图从传播者、传播内容和传播环境三方面概述新闻专业主义:
传播者——新闻媒介及其工作者不依附于任何政党、经济利益团体和公众,根据新闻价值标准的判断和选择,自主报道新闻事实,满足公众的表达权和知情权。新闻工作者摆脱个人情感、观念和偏见,以局外人身份、以上帝式的“全知视角”进行新闻采访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