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一
十月革命之后,列宁反复强调并竭力执行组成“布尔什维克清一色政府”的政策,为此清除了一系列反对派政党和持不同政见的人,最终将权力集中和控制于己手。但是,一个被人们几乎彻底遗忘和混淆,但又值得高度注意和关切的问题是:列宁执政,他的权力的行使都是以苏维埃国家最高领导人的身份进行的。翻开列宁公开的或是未经发表的文件,都可看出,列宁从来都是签署“人民委员会主席”、“劳动和国防委员会主席”等,却从来没有签署过“俄共(布)主席”等的头衔。
“总书记”最初不是“最高领袖”
这表明,在国家权力的行使上,列宁的头脑里有个很明确的概念,那就是“党政是分开的”。列宁生前,俄共(布)有总书记这个职位,但它不是党的最高领导人,列宁才是。总书记这个职位是在1922年4月3日的俄共(布)中央全会上首次设置的,其具体职责是负责处理党的机构的事务性工作,这个“总”字并不是“最高领袖”的意思。在这次会议上同时成立的“政治局”和“组织局”里,斯大林只是这两个局的“委员”,而不是领导人,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列宁的生病和不能亲政使苏维埃权力的行使发生了重大变化,即开始了一个苏维埃权力的行使由政府的轨道向布尔什维克党的轨道的转变。这种转变是艰难的、残酷的,甚至是血腥的。促使这种转变出现并日趋恶性发展有两个重大因素,一个是布尔什维克党派别力量争斗的日趋激烈和恶化,二是斯大林不满足于“总书记”的事务性工作,也不想仅仅屈尊于政治局和组织局的委员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