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自己干净还不行

2015-09-10 22:21
南方周末 2015-09-10
关键词:处分通报南方周末

“这个(李庆贵)免职被央视报道,是一个信号——这类问责以后可能是常态了。”

“我过去心里头觉得,所谓党风廉政教育的‘主体责任,就是我作为一把手要带好头,召开会议布置强调。”

追究两个责任,渐成官场问责的新动向,但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极大,各地纪检部门问责的标准和结果大不相同。

南方周末记者 褚朝新

南方周末实习生 李昊阳

发自湖北武汉

对于地方党政官员来说,现在光“出淤泥而不染”并不够。越来越多官场案例显示,自己干净而同僚有污,也会被追责。

河南省新乡市原市委书记李庆贵,因手下三名厅官落马而被免职,让这一官场新规引起舆论关注。在湖北等地,官员因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而受处分,已在17个地市州大范围践行,并从党委一把手扩展到党政一把手。一些部门主官因别人的错而被问责,相关部门的纪检官员也受到连带问责。

所谓“两个责任”,即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一新规提出了新的“好官”标准——自己干净,同僚也要干净。今年以来,地方对新规落实情况开始进行问责,新规能否有效约束一把手,纪委官员的权力如何得到有效监督,尚待实践检验。

处分上了《新闻联播》

2015年9月6日,央视新闻联播播出了河南省新乡原市委书记李庆贵被党内严重警告并免职的消息。河南省委通报称,李庆贵被处分不是因为他被发现贪腐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而是他手下三名厅官出了事。

这并不是新消息。6月下旬南方周末记者即获知:李庆贵被免职,与其担任新乡市委书记期间市级领导班子成员接连发生腐败案件有关。

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新乡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贾全明,新乡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市公安局原局长孟钢,新乡市政府原副市长崔学勇等3名厅官相继被河南省纪委查处。

“李庆贵同志作为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班子成员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用人严重失察失误,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坚持原则、不敢斗争,对连续发生的3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河南省委通报说。

“这是迟早的事,只不过看谁是第一个撞枪口的。”湖北某县级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王达阁(化名)说,中纪委最近正在找这类“监督责任缺失的典型”,李庆贵成为了这个典型。

“这3起案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且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李庆贵同志担任新乡市委书记期间。河南省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庆贵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领导职务。”河南官方通报说。

9月9日,河南省纪委一名官员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今年2月,即将年满60岁的李庆贵已经离开了担任近5年的新乡市委书记岗位,被调任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与外界理解的不同,河南官场的信息是:班子成员出问题,市委书记虽然已经调任其他岗位,仍会被追究责任。

不过,南方周末记者检索官方简历发现,李庆贵1955年9月出生,被通报时已经年近60岁。按官方规定,正厅级官员年满60岁就要退休。这意味着,李庆贵在9月本就该离开“领导岗位”。李庆贵退休后如不涉其他贪腐,将享受退休厅官的一切待遇。但处分通报对外传达的问责信号,已足够强烈。

“省管干部, 我怎么监督”

按官方说法,李庆贵作为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王炳奇作为新乡市纪委书记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被官方称为“两个责任”。

河南省纪委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今年1月22日,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提出将今年确定为该省的“主体责任落实年”,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于班子成员和下属的不正当行为绝对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这种因下属落马而被问责的情况,在河南官场过去并不多见。例如在河南洛阳,同样有2名厅官短期内相继落马,洛阳并无官员因此被追责。

2014年5月,洛阳市委常委、秘书长谭建忠落马,当年8月,副市长郭宜品畏罪潜逃,10月在长沙被抓获。南方周末记者在洛阳调查时被告知,两名官员都是带病提拔不久就落马,谭建忠2014年2月被提拔为洛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任新职仅3个月,郭宜品2014年4月才被提拔为副市长,任新职仅4个月。

“在执行政治纪律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市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河南省委第八巡视组公开通报在洛阳的巡视结果时还指出了“带病提拔”的问题。

此一时彼一时,洛阳市委和市纪委至今没有官员因此被处分问责,而问题极为类似的新乡却有市委书记和市纪委书记两名大员受到处分。

山西一名地级市市委书记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过去“两个责任”并不被官场和官员们重视,也没有官员因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而被追责。

“我过去心里头觉得,所谓党风廉政教育的‘主体责任,就是我作为一把手要带好头,召开会议布置强调。”他说。

这名市委书记过去一直有个困惑:“县委书记和班子成员都是省管干部,是省委选拔考察任命的干部,我怎么监督他们?他们怎么样我怎么会知道?”由于缺乏监督,这名市委书记辖区多名县委书记和厅官落马。2014年,该市市长也落马了。

2014年10月,山西省纪委书记黄晓薇与他进行了一次谈话。现场,黄晓薇当众指出他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有偏差,“不了解身边的干部,就是主体责任不到位。”

认识到自己过去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后,这名市委书记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很痛心,如果我早点认识到问题,可能挽救很多干部。”

河南省纪委一名官员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河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尹晋华在内部会议上要求各级 “一把手”要像啄木鸟那样,发现虫子就及时啄出来,治“病树”、正“歪树”,否则就是失职。

9月6日晚,王达阁在《新闻联播》看到了李庆贵被免的消息。他立即意识到,“这个免职被央视报道,就是一个信号——这类问责以后可能是常态了。”

“好官”新常态

点开湖北省纪委的官方网站,“监督曝光”栏目中隔三差五就有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件的通报。

2014年10月29日,湖北省纪委第一次发布了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案件通报。湖北省宜城市招商局司机公车私用发生事故致1死6伤,该局局长梁云峰、分管副局长袁江,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分别被处以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经信局违规发放各项津补贴、奖金约13万元,局长王智勇被党内严重警告……

南方周末记者统计发现,此后截至2015年9月4日,湖北省纪委又至少20次通报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件。

在湖北,公车私用、办公室超标、乱发津补贴、官员大摆宴席、工作日午餐喝酒、工作时间公务员脱岗等行为,过去不处分或者只处分当事官员而不追究其上级,现在都开始追究上级官员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目前,湖北至少有29名各级官员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被免职。湖北省纪委官方数据称,上半年督促“两个责任”落实问责340人。

湖北成为追究主体责任力度最大的省份之一,厅级官员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免职的案例也已出现。7月7日,湖北省纪委通报称,4月至5月,湖北省抽查发现全省地税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突出,超标率超过60%。

“湖北省地税局有的班子成员办公室,有100多平米。”9月8日,湖北省一名副厅级纪检官员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该省地税系统还存在违规修建办公楼、违规配备公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6月,湖北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国因承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被免职。该局纪检组长许国勇,承担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被免职。

据南方周末记者统计,包括湖北、河南在内,目前已有19个省市区相继有官员因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力被免职。

8月21日,广东省纪委通报,2014年10月至11月期间,韶关市始兴县人民法院以外出“学习培训”为名,公款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分批到云南、江西、福建、广西等地旅游,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连同其本人其它严重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

河南省纪委介绍,仅今年一季度该省就有217名党政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处分标准不一

追究“两个责任”,渐成官场问责的新动向,但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极大,各地纪检部门问责的标准和结果大不相同。

8月23日,湖北省纪委官网发布的《宜昌市通报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件》中,宜昌市供销社及所属单位多名干部职工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该供销社纪委书记徐建华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免职处理。宜昌下辖的长阳县国资局所监管的多名企业负责人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被免职的却是该局局长郑东华。

出现同样的问题,不仅被处理的官员不一样,处理结果也五花八门。南方周末记者统计发现,对于滥发津补贴这一问题,湖北各地处理的结果分别有诫勉谈话、在纪委全会上检讨、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开除党籍和免职等。

省与省之间,标准与结果也不一样。湖南省纪委4月17日通报,2014年12月,株洲市天元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童举纲率下属宴请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石强,石强等人花费公款3775元,石强、童举纲被党内警告。贵州省纪委8月13日通报,2013年12月2日,七星关区工能局副局长傅绍友等一行6人宴请有关单位人员公款报销1916元。局长吴丰柏、常务副局长傅绍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傅被免去常务副局长职务。

同样是公款吃喝,湖南是宴请官员和被宴请官员都被党内警告,贵州是做东的官员被问责,被宴请者没有被问责。

“河南省委对新乡问题的通报也透露出未来的趋势:越往后越严、处理越重,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河南省纪委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

南方周末记者搜集的案例显示,已有大量纪检官员因监督不力被问责。在湖北十堰的竹山县,县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继宏乔迁新居、为其母治丧期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该局纪委书记黄超因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与新乡原市委书记李庆贵一起被追责的还有新乡市原纪委书记王炳奇。河南官方通报称:新乡市纪委监督严重失责失职。对新乡市纪委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检查,市纪委原书记王炳奇已被免去职务,决定对其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另行安排工作。

湖北一名纪检官员向南方周末记者指出,纪检组长监督一把手和本单位领导干部不力被处分,实际上给了纪检干部进行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监督的一把“尚方宝剑”,如监督同级党委的一把手,“过去不敢监督,现在出事后要承担监督不力的责任。”

一名处级官员也向南方周末记者担忧: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自由裁量空间太大,权力又集中在纪检部门手中。如何对手持“尚方宝剑”的纪检官员进行有效监督,将成为新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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