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谈清代山西民间契约文书的搜集整理

2015-09-10 16:53郝平
博览群书 2015年11期
关键词:文书契约山西

郝平

史学研究的推进常常是以新史料的发现和突破作为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社会史研究经历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复兴和新世纪以来从理论到实证,从整体社会史向区域社会史的转向。无论是“走向田野与社会”的区域社会史,还是“走进历史现场”的历史人类学,均是以搜集、整理和发掘新资料作为学术创新的第一要义的。正是在这样一股学术潮流的推动下,研究者们能够从不同的区域出发,在注重穷尽传统文献尤其是官修文献的同时,坚持眼光向下,挖掘隐藏在民间的宝贵文献,以族谱、碑刻、契约、档案、日记等为代表的内容丰富,种类多样的新资料被研究者挖掘出来,呈现出重要的学术价值,也使中国的社会史研究显得更加生机勃勃,独具魅力。

单就契约文书本身而言,多年来中国学界或许一直存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偏见”,即无论是就区域分布还是总体数量而言,中国南方地区如江南、江西、福建、安徽、贵州等一直保持着某种优势,其中因数量和规模得到国内外学者瞩目的有徽州千年文书、新近出版的贵州清水江文书等。学者们围绕这些契约文书,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也使得研究者心目中对于契约地域分布差异显著这一印象愈加深刻。尽管近些年来有研究者开始注意到这个问题,并且开始以在中国北方地区搜集到的契约文书资料为依据开展研究工作,但是无论是地域性契约的总体数量,还是围绕地域性契约开展的学术研究,均无法抗衡或纠正学界已有的这个所谓的“偏见”。因此,解决该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大量发现、搜集、整理中国北方地区的民间契约,在此基础上开展研究工作。笔者对清代山西民间契约文书的搜集整理工作即源于此。

2009年,笔者对山西民间契约文书的收集整理工作迎来一个良好的契机。在贵阳召开的第三届中国近代社会史国际学术讨论会上,蒙清史文献组专家陈桦教授相询,山西大学是否可以收集整理至少1000件以上的清代契约文书,如果可能的话,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能够予以资助立项,以弥补当前契约文书搜集整理中存在的上述地域缺陷。自贵阳返回太原以后,我们便开始有计划、有目的的在山西各地开展清代契约文书资料的收集工作。最初,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和笔者个人手中收藏的清代山西契约文书总数不逾500件,想要完成千件以上,并且覆盖整个山西地域,似乎存在不小的难度。但是,我们经过五年不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开启山西民间契约文书资料的“金钥匙”,资料收集工作获得突飞猛进。目前,我们手头掌握的山西民间契约文书数量已逾2万余件,包含清代、民国、革命根据地以及建国初期等多个时代。在圆满完成清史工程项目“清代山西民间契约文书资料”基础上,笔者牵头的课题组从万余件清代契约中精选了5067件予以出版。

从区域分布来看,晋南2157件、晋北425件、晋中765件、晋东南155件、晋西1228件,归户契15套(总计337件)。从时间跨度来看,涉及清代、民国所有时段,顺治3件,康熙29件,雍正17件,乾隆492件,嘉庆609件,道光962件,咸丰318件,同治802件,光绪1550件,宣统134件,民国151件。从契约类型来看,包括了卖契、典契、借约、当约、兑约、换约、推约、让约、脱约、租约、佃约、分产文书、合同、执照、诉状、判决书、布告、拍卖文书、退股份文书、酌粮约、推粮约、移转证书约、纠纷合约、担保书、归并地约、承粮退地约、申告文书、公议文约、吊遥约、拦约、凭据、收帖、找帖、开粮银约、质业文书、卖身契、截头文约、委托书、遗嘱、过继文约、赡养文书、过割契据等将近40种不同类型。

依照地域,我们把契约文书分为晋北、晋南、晋中、晋西、晋东南等几个大类。除此之外,我们对15套归户契进行了单独分类,有些年代比较连贯,甚至延续到建国初,为了保持其完整性,将清代以后的部分也予以保留。这些归户契有些出自名门望族,有些是普通家族,是了解北方特别是山西地区社会变迁、家族盛衰的极佳史料。

笔者对山西契约文书的关注缘于1998年开始的“清代山西灾荒史”的研究。十余年来,从太原周边辐射到整个山西,从晋南的“尧都”到晋北的“平城”,处处留下我们走向田野的身影,三晋大地的清幽常常成为失落受挫、艰辛劳顿的调味剂。而这一切,都在收集到契约文书后化为无形。

最初的资料搜集工作时,我们首先选择从各自的家乡做起,这样既有乡土情感的联系,又有方言、人际关系的便利。于是,通过家乡远近亲友提供的资料信息,我们有目标地进行追踪和收集。最初受经费所限,我们很难完全靠“花钱购买”的方式获取资料,更多地依赖于亲朋师友的各种关系“网络”。相较于村庄基层档案而言,契约文书的搜集更为不易,一方面是因为年代早,经历过很多浩劫之后存世不多;另一方面是因为涉及经济协议和家族兴衰的历史,村民们往往“敝帚自珍”,不轻易出手。因此,与被调查地区和民众建立良好、互信的关系非常重要。与他们熟识后,他们不仅亲自帮助搜集,还联系各地的亲朋好友提供许多非常有价值的线索。正是由于他们的热心、质朴、好客,搜集工作得以在山西各地广泛、有效地展开。我的一些研究生开展田野调查访谈需要长期住在村里,他们也义务提供食宿,每每想起这些,我都感佩不已。在相互接触中我们和老乡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们对我们的态度经历了从怀疑、警惕到理解、配合再到大力支持的巨大转变。随着搜集地域的不断扩大,资料收集的立体式网络逐步建立,我们了解掌握了各地的资料留存信息,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契约文书的收集日渐精进。

由于这些契约文书通过很多路径搜集而来,质量上参差不齐,甚至存在造假行为。为此,我们在整理工作中,制定了严格的遴选标准,对搜集来的契约文书进行了辨伪、淘汰,剔除了一些“假冒伪劣”和破损严重的契约文书,从而保证了质量。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持原貌,我们分批次有系统、有步骤地对这些契约文书进行了整理,即分辨伪、分类、编号、熨烫、扫描、考释工作等多个步骤,各步骤间环环相扣。

开始整理时,契约总量尚未达到5000件,后期搜集到的契约文书不断地补充进来,直至达到课题要求。鉴于此,我们采取分批整理的措施,最初按地区和家族进行分类编号,没有排列年代顺序,以保证契约文书的地域整体性。搜集到的契约文书总数量达到课题要求后,依照惯例,在每个地域和家族内把这些契约文书依年代先后排序,重新进行了编号。最后,把两个编号都予以保存,这样既可以保证地域上的整体性,又可以体现年代上的连贯性。编号以各地区或家族名称拼音缩写的首字母大写为准,年代在前,地域在后,如:晋南(JN-0000*-0000*)。

在分类、编号的过程中,目录得以形成。目录包含编号、题名、性质、备注、规格、年代诸要素。编号便于检索,题名包含交易时间、交易地点、交易对象、契书性质等内容,如:同治六年(1867)代县王淇、王璧典地契。性质分为红契和白契,以有无钤印为判断标准。备注主要体现契书形制,规格以mm为单位,取契书的长宽相乘,如:707×520mm。年代为公元纪年。

由于年代久远,保存环境不佳,很多契约文书都褶皱不平甚至残缺破损。鉴于此,我们本着保存史料的宗旨,对这批契约文书进行了熨烫修复工作,这也方便了下一步的扫描工作。我们使用的是高清扫描仪,这样保证了契书的图像质量。在扫描的过程中,会出现有些契约文书过长或正反面皆有文字的情况,一张图片无法容纳。对此,采取A、B面的处理方法,在扫描图片编号后加英文字母A.B.C等,以示为同一份契书,如:晋南(JN-0000*-0000*A,JN-0000*-0000*B)。此外,扫描的同时,对前期的分类、编号进行校对,尽量把错误率降低。

考释采用繁体字,分为标题和内容两部分。标题与目录标题一致。内容包含有编号(与照片、目录编号一致)、规格、时间、性质、缘由、标的、价格、当事人、印鉴等要素。遇有“收粮串票”或红字批注,会在末尾附注。现将模板摘抄于下:

咸豐元年文水縣康崇良賣地連三契

編號JX-00002,規格1095×465mm。立契時間:咸豐元年正月廿九日、咸豐元年二月。交易對象“白地壹段”。出賣原因“手中不便”。交易貨幣制銀。絕賣契,“在伴人”見證,畫押,鈐印十二枚。附有“收粮串票”。

这样,一张完整的山西民间契约文书整理路线图便展示在我们面前,从刚开始的辨伪到分类、编号,再到修复、扫描,直至最后的考释。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契约文书中的“见证人”名称各异,可分为:①族人:家长、房长、家族人、族中爷、房族人、众儿女亲族、堂伯母、堂叔、堂侄、胞叔、伯兄、房亲、族弟、族侄等;②证人、保人、说合人:公证人、中知人、中证人、保人、保证人、中保人、保地人、中人、中见人、说合人、知见人、说合中人、中知人等;③士绅及乡村精英:公耆、乡耆、村长(副)、闾长、约保、乡保人、村中社首、乡地、乡保、乡长、乡副、公正、乡约、保正等;④其他:同乡、调解员、官中小甲、值年等。“见证人”体现了民间交易过程中的乡村秩序,对于理解地方脉络至为关键,对于这些类别,我们都是照录原文,所做的文字说明也经过了数次修改审定。

(作者系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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