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国内新自由主义思潮论争透析

2015-09-10 07:22白雪秋
人民论坛 2015年1期
关键词:斯密所有制混合

白雪秋

【摘要】2014年,围绕着全面深化改革的诸多问题,人们的思想异常活跃。关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有学者主要回到斯密的观点,即市场是最好的,主张“小政府”;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应回到斯密的研究方法,即“要学会解决自己的问题”,要回到中国的实际。关于国企改革,一种观点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企改革的方向,但混合的前提条件是国有经济必须控股;一种观点认为,私有化是大势所趋;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应该依托资本市场通过规范上市把国企真正变成一个社会性的公众公司。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学术界围绕着如何依法保障政府不越位、不错位、不失位,从而更好地发挥其弥补市场失灵的作用而展开热议。

【关键词】新自由主义  国企改革  法治政府    【中图分类号】F120.2    【文献标识码】A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常识”PK新自由主义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市场和政府的关系作出了“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作用”的科学定位以来,人们对政府的作用又开始了新一轮的争论。在讨论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时,有学者主张“小政府”。认为市场是最好的,不仅在配置资源方面是最有效率的,而且从其尊重个人权利和尊严、充分实现人尽其才的角度看,也是最有德性、最公平的。因而,政府只需要为市场经济有效运作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而不需要干预经济。即主张回到斯密在《国富论》中所提出的观点——政府最重要的职能是“创造给人自由的环境、法治、包括产权制度的保证”。

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回到200多年前的斯密观点严重脱离当代中国的实际,还是应该回归到斯密的研究方法,也就是《国富论》的完整的书名《对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所昭示的方法——对现象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因为“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任务,都有自己的困难和挑战,都要学会解決自己的问题”。中国当今面临的转型和发展问题,很难从某位经济学大师那里找到现成答案。

有人对上述的争论评论说,主张回到斯密观点的人是仅仅持有“技术知识”,他们主张“回到斯密”、“回到哈耶克”、“回到xxx”的观点,就是不愿回到实际,不愿“回到中国”。而主张回归到斯密方法的人是同时还拥有实践知识的。其实,回归到斯密的研究方法只不过是“常识”而已,“常识”就在那儿,就看你能否发现。发现“常识”都是重大发现,如牛顿从苹果掉下来而发现万有引力。同理,犯常识性错误也都是大错误,比如脱离生产力水平试图及早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大跃进”。因而,一定要警惕常识性错误,一定要将“技术知识”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

深化国企改革:混合所有制经济 PK新自由主义的私有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强调要“积极发展”,并提出了“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任务。一年多来,人们对混合所有制和国企特别是大型国企的改革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一种观点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企改革的方向,但混合的前提条件是国有经济必须控股。即发展混合经济的目的是扩大国有资本支配范围、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加强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种观点是把发展混合制经济当成做大做强国有经济的一种形式和手段。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国企存在着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的主要障碍之一,私有化是大势所趋。如果混合的结果仍是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话,那么国企改革就会流于形式,还是完善不了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仍然解决不了内部人控制、决策不够灵活高效、抗风险能力不够强、创新能力不够足等诸多问题。因此,应该大力鼓励和发展私营经济、外资经济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希望通过混合所有制经济这种形式,逐步稀释国有经济,也就是把混合所有制经济当作推行私有化的一种手段。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应该依托资本市场,通过规范上市把国企真正变成一个社会性的公众公司。否则,形式上的混合所有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型国企的治理结构问题。对于一个大型国企来说,如果只是把自己一些无足轻重的产业链卖掉,这对它本身的股权结构不会有多大影响。因而,应该在资本市场通过市场规则和规范运作将国企整体上市,使之变成一个社会性的企业即公众公司。这不仅有利于普通老百姓获取经济增长的好处,而且有利于避免垄断资本干预政治,有利于将变现的国企资本充实到社保、教育等公共事业以惠及全民。这种公众公司的性质实际上是一种社会化的个人所有制,而不是被少数人控制的私有制。

也有一种观点指出,不管如何混合,都必须划定红线:不能借国企改革之名而行损民肥私之实。一定要汲取以往国企改革中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教训,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有效防止少数国企高管打着改革的旗号一夜成为亿万富翁,杜绝借口“混合”而与私企老板勾结联手暗箱操作,把改革变成瓜分全民资产以中饱私囊的平台和机会。为此,有学者指出,必须把国有资产的交易平台打造得像玻璃窗那样透明,在证券市场上公开融资、公开转让,面向所有企业公开、公平、公正交易,保证全民的参与监督。

总之,尽管观点各异,但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让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化,改革的根本性质是科学社会主义。鉴于国有企业目前在效率和公平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势在必行,但无论怎样混合,都不能以改变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代价;不能以两极分化、贫富悬殊为代价;不能成为以贪污腐败、官商勾结为结构性特征的改革;不能是以不同利益集团的出现为成本的改革。人们相信,只要坚持全民所有并全民共享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充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国有企业改革将空间无限,精彩无限!

建设法治政府:优势互补PK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化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做出“科学定位”之基础上,四中全会进一步对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自此,主张完全市场化的观点逐渐被如何依法保障政府不越位、不错位、不失位,从而更好地发挥其弥补市场失灵作用的讨论所淹没。正如有学者指出,现在不是讨论需不需要政府,而是需要什么样的政府,“不是讨论政府要不要干预,而是哪一种干预能够真正促进经济发展,哪一种干预会失败”。应该说,政府干预可能失败,但政府不干预必然失败。问题的关键看如何干预。

坚持职权法定,将权力关在笼子里,打造有限有为政府。目前主张“小政府”的声音不仅是源于某个“理论”或某种“主义”,而更多的是基于政府干预过多、干预失败从而制约了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发挥之现实。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对企业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但长期以来由于法治建设滞后,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模糊,政府的 “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因而,依法厘清政府权力与市场的边界,规范政府行为,是打造有限且有为政府,避免“看不见的手”难以施展、“看得见的手”进退两难之尴尬的根本保障。

有专家指出,“法治是政府与市场的平衡器”,“法治是政府与市场的最大共识”。目前“三张清单”的推出和加快建立,将从根本上重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拿出“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给出“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不该做什么,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理出“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该怎么管市场,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三张清单”三位一体,具有清晰的改革逻辑:“负面清单”从经济改革切入,瞄准政府与市场关系,打破许可制,扩大了企业创新空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从行政体制改革切入,瞄准规范政府权力,做出明细界定,是自上而下的削权。这一扩一削,将为市场发力腾出了足够的用武之地。

坚持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廉洁高效政府。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发展中国家有自己特殊的追赶性,“后发优势”与“后发劣势”并存,政府管多管少、权大权小,并不必然与腐败正相关,而是与权力的少约束和无监督正相关。因而,问题的关键是让大小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人们相信,只要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以法治权,就能够保证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就能够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的各自优势,有效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继续简政放权,给市场松绑,打造服务型政府。审批经济是我国走向现代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一大“顽疾”。很多审批没有法律明确授权,影响了市场公平竞争,并给腐败和权力寻租留下空间。这也恰恰为“小政府”的主张留下了口实。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首先就从减少审批、简政放权着手,这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突破口。有专家指出,政府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超出政府法定职能的事项,要用足“看不见的手”,坚决放给市场、交给社会。今后,“对市场竞争充分、企业能自我调节、可以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的项目,都将由核准改为备案”。

实践也验证了放权的效果。自去年以来,简政放权迈出了可喜的步伐,显示了对激发市场活力的巨大效应,受到了人们广泛的认同和好评。随之而来的是民间投资风起云涌,新企业“井喷式”增长,市场活跃空前。有人感叹:简政放权是壮士断腕的 “自我革命”,是保证市场释放无限活力和无穷魅力的前提和条件!是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当头炮”!

(作者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①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学习出版社,2014年6月1日版。

②《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5月28日版。

责编/马静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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