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娜娜
摘 要:十八大以来,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人民幸福更加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大量存在,成为制约构建和谐发展的因素,本文从经济法的角度出发,探讨如何公平、适当的对我国弱势群体进行保护,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经济法;弱势群体;法律保护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论述,阐明自己的“民生观”,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民生工作的着力点,将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到追求幸福中国的目标上来。 这个目标与经济法“以人为本、平衡协调、社会责任本位和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统一”的理念不谋而合。
一、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界定
1.弱势群体的概念和特征
弱势群体的界定是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基础性问题。
(1)弱势群体也称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最近国内也有人使用困难群体、低收入人群等概念来表述。英文名称是Social Vulnerable Group,是指由于某些自然或社会原因而使得其权利处于不利地位的特定群体。其范围包括处于社会劣势下的少数人、特定处境困难群体、贫困者群体、失业者群体以及城市边缘群体等。
(2)其主要特征为:第一,基本经济情况较贫困,现实生活中处于很不利的状况。第二,资源占有不足,基本生存问题较困难。第三,社会地位低,权利容易受侵犯。实质是某些特定人群权利的平等性失衡,从而使其处于不利的地位,就业竞争能力、社会应变能力较差,缺少发展机会和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