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天津自贸区推进大宗商品交易的对策研究

2015-09-17 14:38封骁马德隆
商场现代化 2015年19期
关键词:大宗商品京津冀一体化自贸区

封骁+马德隆

摘 要:本文在京津冀一体化的背景下,分析了在天津自贸区建设我国大宗商品重要交易平台的可能性,并提出了助推自贸区大宗商品交易的相关的举措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大宗商品;自贸区;京津冀一体化

目前,我国已成为国际上多种大宗商品的最大购买国,但在世界定价体系中缺乏话语权,是国际价格的被动接受者。大宗商品特别是能源、原材料等在国际市场上价格攀升或是由于美元汇率波动,都会给我国相关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世界上重要的贸易中心和金融中心,往往也是重要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成熟市场体系中,原材料等大宗商品的定价是通过大宗商品市场(期货、远期市场)的价值发现功能来实现。而大宗商品市场在我国的兴起也就是近十年,国际化程度还无法和欧美市场相比,建设规范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是争取大宗商品价格话语权的根本出路。

一、天津自贸区在大宗商品交易中的定位

天津是东北亚的重要港口、航运中心,在大宗商品交易领域具备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天津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较早,天津保税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是目前北方规模最大的中远期电子化交易市场。中国第一家现货商品交易所——渤海商品交易所也位于天津,交易有原油、动力煤等多个品种。此外,天津粮油商品交易所、矿产资源交易所都已形成了一定的交易规模。

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将进一步助推天津成为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三地五港(秦皇岛港、京唐港、曹妃甸港、天津港和黄骅港)的整合规划已经成型,2013年天津口岸外贸货值中,京冀外贸占了34.2%,天津港无论在硬件和软件都占有绝对的优势,是五港的中心,京津冀三地的门户。

天津港在石化、金属矿石、煤炭、粮食等大宗商品门类上具备较大的吞吐量;秦皇岛港则是是全球最大的煤炭港,是中国内贸煤炭运输大通道的最重要枢纽港,设有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曹妃甸港所在的唐山港(包括京唐港及曹妃甸港)是继秦皇岛港之后大秦线的第二大煤炭中转港;黄骅港是大型钢铁生产企业进口铁矿石的主要中转港以及环渤海地区的主要矿石港口。作为能源、原材料的集散地,在京津冀区域内开展大宗商品交易是具备基础和优势的。

二、天津自贸区推动大宗商品交易的措施

1.重点推进京津冀地区最具竞争力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

(1)煤炭。天津发展煤炭交易市场具有港口优势和信息优势。同时可整合已发展多年的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将交易平台和资金结算放在天津自贸区,仓储和交割等留在秦皇岛港,发挥津冀联动的优势,扩充交易品种,如焦炭、精煤、等,将天津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煤炭交易市场。

(2)铁矿石。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国,每年都有大量来自澳大利亚和巴西的铁矿石原料运至天津港,河北是我国钢铁大省,钢企众多,对铁矿石需求量巨大,天津港、京唐港和黄骅港又肩负大量的铁矿石吞吐和仓储任务,为建设铁矿石交易平台提供了良好的客观条件。

(3)原油及衍生品。我国是世界第二大原油消费国,开展石油及其衍生品交易,可以减少国内企业由于油价波动所面临的风险,对相关产业带动和定价话语权提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应积极探索开展石油、成品油、大宗化工品等品种的交易。

(4)粮油等农产品。天津粮油商品交易所进行的油脂等大宗商品交易运行两年的时间,已具备稳定的交易中心、信息中心、结算中心和服务中心,在此基础上推出新的交易品种,促进天津市要素市场的多元化与稳步发展。

2.加快现代仓储物流基地建设

积极申请成为上海、大连、郑州三大交易所指定交收仓库,实现商品现货资源的集中,打造大宗商品物流集散地。2014年7月,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贸易服务有限公司顺利完成20吨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的期货保税仓单注册,天津作为重要的原材料集散地在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试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成果。

3.探索建立统一的交易结算中心

要利用自贸区政策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良好机遇,在天津建立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结算中心,为区域内为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提供统一结算清算服务。加快设立国际贸易票据单证中心,加快单证处理速度,并通过有效单证,如商品仓单、承兑汇票、未到期合同等进行票据融资。

三、推动的大宗商品交易的政策建议

1.通过国家政策扶持,完成仓单流通、质押保险、资金结算等一系列金融服务的优化,积极打造要素交易市场中心。积极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建立保税交易平台和保税交易仓库,允许设立金融服务企业,为形成大宗商品规模化市场奠定良好基础。

2.在财政手段上,对于境外金融机构和投资者获得的利息和投资收益,免征或减征预提所得税;从事“两头在外”国际业务的离岸公司,无注册地限制,减征企业所得税;对于在自贸区内落户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参照物流等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实行营业税减免或差额抵扣。

3.加强大宗商品交易风险监管。虽然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大量借鉴了期货交易机制,却没有《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具有法律效应的办法来规范交易行为。更重要的是,缺乏风险管理机制,风险担保、保证金等制度不健全,对投资者的保护措施也相对薄弱,应该在推动交易的同时加强监管。

参考文献:

[1]董方军,王军.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权缺失的原因及对策[J].中国经贸导刊,2008(4):37-38.

[2]孙立锋.建设宁波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总体构想与措施建议[J].港口经济,2011(11):43-46.

[3]刘宇宁.国际大宗商品市场发展趋势及中国应对策略研究[J].中国物价,2014(3):36-37.

[4]王东亚.中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建设研究[J].特区经济,2012(2):133-134.

作者简介:封骁(1985- ),女,天津人,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国贸系教师,博士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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