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劲 松
(中共绵阳市委学校, 四川 绵阳 621000)
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逐步深入,社会对于城市基础设施的需求不断提升,为了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与克服现有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的弊病,中央政府与相关部委连续表态和发文支持各地探索和应用PPP模式。鉴于PPP模式对国内多地还是比较新鲜的事物,短时间一些地方政府无法有效转换自身角色,最终可能形成项目失败也就难以避免。由此可见,为了确保城市基础设施服务质量、社会效益,促进PPP模式更有效的实施,地方政府应对如何应用PPP模式有更加深入的了解。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又可称之为PPP融资,目前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实质是政府和社会资本长期合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风险共担及收益的可调节性。
PPP模式的内涵可划分为下述几项内容:(I)PPP模式属于一类新型项目融资模式。PPP模式指的是由相关项目作为主体的融资行为,属于实现项目融资的一类有效形式,实现融资通常受相关项目的资产、收益及政府鼓励等因素影响,而不是该项目发起人、投资人资信来展开融资。其中,贷款的有效保障来源于项目公司的资产以及政府提出的一定承诺,偿还贷款的资金则来源于项目经营所得收益以及经由政府扶持所获取的效益。(2)PPP模式能够将数量众多的社会资本引入进至项目中,提升效率,规避风险。基于特许经营权协议,政府相关公共机构与社会资本展开全面合作,相互间对项目全面运行情况予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