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秀芳

摘要:民主作为一种政治体制形式,经历了从雅典直接民主到近代代议制民主的漫长发展过程。直接民主最符合民众的普遍期待,却因太过理想化而未能在现实的政治土壤上生根发芽。代议制民主虽然借鉴和吸纳了直接民主思想的合理部分,并获得了实践的可操作性,但仍存在实质上的少数人专政以及阶级立法等缺憾。透过民主的历史足迹,对当下的代议制进行解构发现,代议制包含民主与独裁两个动态的因子,面对具体公共事务,民主制下也存在独断的处理方式。
关键词:直接民主;代议制;间接民主;新式独裁
中图分类号: D034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5)05008406
近代民主乃代议制民主,或称选举民主。然而,行至今日,我们却发现代议制并不能满足我们对民主的全部期望。许多人曾对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前景表示乐观,可30年过去了,参与这波浪潮的很多国家连政权稳定都未得到保障,遑论民主。以辩证的态度,立足于民主的历史轨迹,对代议制的内部属性进行分析与解构。代议制的进步性勿容置疑,然而,代议制的属性需要重新界定,民主之路尚需进一步开拓。
一、直接民主的“兴”与“衰”
民主观念发源于古希腊时期,距今约有2500年的历史。民主的原初含义被界定为“人民的统治或权力”,具体讲,就是公民参政议政,亲自参与城邦公共事务的决策与管理。显而易见,最初的民主观念即为直接民主(1)。在2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民主一直作为一种政治体制的形式而存在,但长期不为世界主流政治所重视,甚至被视为“魍魉”[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