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民商法应用

2015-10-14 14:56:22崔钰靖
卷宗 2015年10期

崔钰靖

摘 要:民商法的主要作用就在于对市场经济的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人身关系也是不能忽略,民商法是我国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基本法律法规。本文试图从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与民商法之间的重要关系入手,同时对我国的民商法制度进行相应分析,并提出适合的对策。

关键词:经济法责任;制度构建;独立责任

1 引言

国家所设立的民商法法律制度是国家为了实现相应的经济目的和利益需求而行使国家权力,并且对民商事活动进行相应的指导、发展和规范,同时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平竞争的机智,尽可能鼓励市场主体向上的法律制度。而社会主义市场中的经济法律制度主要就是由民商法、经济法与社会法三者共同组成,在这里民商法的作用是规范市场主体所进行的交易活动,其功效即反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构的基础性的法律制度。

2 市场经济制度与民商法间的重要关系

2.1 民商法律制度的作用

国家为了可以实现相关额经济目的和利益设想,就设立了民商法律制度以便国家机构能行使自己的职权,从而对市场主体从事民商活动时进行规范、指导与发展,并且为市场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平竞争构建相关平台,尽可能地鼓励民商经营加快发展。而社会法。民商法与经济法这三者直接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可以说民商法规范了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构成了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础,保证社会经济稳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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