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临终关怀事业的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

2015-10-19 12:30孟丹尚怡冰
科技视界 2015年29期
关键词:对策建议现状分析

孟丹 尚怡冰

【摘 要】随着社会发展和社会人文关怀的不断进步,临终关怀事业近年来发展势头空前。本文主要从我国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进程、社会背景、阻碍因素、发展现状、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分析,旨在推进我国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与世界先进国家接轨,促进社会和谐。

【关键词】中国临终关怀;现状分析;对策建议

由于社会发展进程不断加快、人类疾病病谱的改变以及老龄化人口增多等因素,临终关怀这门新兴的边缘学科备受国内外关注。

1 中国建立临终关怀机构的社会背景

1.1 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产生巨大的需求

西方国家人口老龄化是由其经济逐步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造成的,在诸多因素的推动下其人口出生率极低,自然增长率低,老龄化人群逐渐累积,形成一种社会现象,而这种社会现象是由经济的高速发展导致的[1]。与西方不同的是,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欠发达的背景下出现的。虽然人口众多是推动综合国力提升的主要因素,但由于我国老龄化人口比重相当大,这将会成为经济增长的滞后阻力。因此通过尽力完善诸如临终关怀机构的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将会满足更多的老龄化人口对于社会的需求[2]。

1.2 家庭结构引起养老模式的变更

在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下,家庭养老模式是老人安度晚年的重要方式。计划生育政策开展以来,中国的“人口观”发生改变,出现了以“421”或“422”为主的中国家庭新结构,即一对青年夫妇除了照顾孩子外还要赡养四位老人,但由于时间与精力的限制,缺乏对老年人的照顾,出现较多的“空巢老人”,当前社会也缺乏对该情况的解决措施。临终关怀机构将会针对性地给予“空巢老人”更多的关爱与帮助。[3]

1.3 死因顺位的改变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居民死伤原因也有较大变化。据1998年全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表明:“1998年城市地区居民死亡率为6.17‰,居民病伤死亡原因中前五位死因顺位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农村地区前五位死因顺位为呼吸系统疾病,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心脏病,损伤与中毒[4]。”从上述资料可以推断,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除了损伤和中毒原因外,老年性疾病所带来的死亡率甚多,老年性疾病无论从治疗还是康复层面来讲都将成为社会的一大问题,因此死因顺位的改变是临终关怀事业所面临的极大的困难所在。

2 我国发展临终国关怀事业的现状

2.1 我国临终关怀模式仍需探索

目前我国主要的临终关怀模式有“PDS模式”和“施氏模式”[4]。PDS模式较为全面地构建了“一个中心,三个方位,九个结合”体系,即以解除患者的病痛为中心,在服务层面上,坚持临终关怀医院、社区临终关怀服务与家庭临终关怀病房相结合;在服务主体上,坚持国家、集体、民营相结合;在服务费用上,坚持国家、集体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模式。而施氏模式更多地将重点放在乡村,将家庭临终照护模式作为临终关怀的主要模式。

但这两种模式均有其局限性。“PDS模式”较为理想化地考虑了各方面因素,但在实施过程中又遇到诸如实际参与的工作者数目少、机构少、需要的经费不能满足等各种客观的现实问题,无疑带来巨大的挑战。“施氏模式”所强调的家庭临终照护模式,在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人口流动速度加快以及“空巢老人”增多等现状制约下,开展起来也较为困难。

2.2 我国发展临终国关怀事业面临问题

2.2.1 医护人员素质不高

临终关怀事业是一门具有广泛交叉性的边缘性质学科,涉及医学、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哲学等多门学科,医护人员是发展此项事业的中坚力量,因此对从事临终关怀事业的医护人员有着较高的要求,即医务人员不仅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正确的生死观,还要具有丰富的医学与人文科学知识和熟练的实际操作技能。但我国当前现状是:医护人员对临终关怀知识明显缺乏,对开展临终关怀的认识不足,往往偏重于抢救与治疗,对临终病人的心理需求、精神需求等方面往往束手无策。医院目前的临终关怀服务远远不能满足病人和家属的需要[5]。

2.2.2 社会资金的缺乏与保障制度的欠缺

目前,我国临终关怀的具体形式包括独立的临终关怀医院、综合医院的临终关怀病房、家庭临终关怀[6]。尽管如此,无论是上述哪种形式,由于临终关怀事业本身具有公益性的特点,我国财政基金对公共医疗卫生和社会公益项目的支出相对较少,因此会出现比较艰难的发展局面。在我国现有的经济条件下,想要从资金渠道挪出专项经费来发展临终关怀事业,建立没有盈利的关怀病房是相当困难的[7]。

2.2.3 缺乏对正确的死亡价值观的社会引导

当前中国人对于死亡的认识较为传统,追求长生观与乐生观,以家庭生活颐养天年为重,与临终关怀事业“不以延长生命为目的,而已减轻身心痛苦为宗旨”的思想不能很好地接轨,而社会极少有与之相关的人文宣传,大多数病患思想依旧守旧,认为去临终关怀机构意味着家人的抛弃,或者即使病患可以接受这种临终关怀机构的护理,家人也会认为自己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再加上社会媒体宣传普及不够到位,由此看出,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并不能深刻地理解临终关怀的真实含义,死亡价值观缺乏正确的社会引导。

2.2.4 我国临终关怀事业缺乏法律和政策保障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于制定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法律和政策保障,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但在短期内,要求国家和政府制定与临终关怀事业配套的政策与法律体系,还是比较困难的,因此这会让临终关怀机构实际的工作开展陷入到一种尴尬的境地。

3 如何解决我国临终关怀事业的困境

3.1 进一步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临终关怀模式

只有在已有的国内外临终关怀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现状,探索出一种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临终关怀模式,才能促进我国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对临终关怀的需求。在我国目前被承认的“PDS模式”与“施氏模式”,共同注重家庭临终关怀与社区临终关怀的结合,但近些年来家庭—社区—医护人员相结合的临终关怀模式兴起,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临终关怀的内容范围,扩大了收治对象与志愿者的队伍,扩大了区域的覆盖面等,可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但为了进一步探索更加完善的临终关怀模式,还需要未来全社会共同的努力。

3.2 建立健全政策与法律体系提供保障

首先,国家应该作为临终关怀事业发展的主体,组织国家、集体、社会团体和个人相结合。国家本身应该制定相关的政策为临终关怀事业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并由相关的机制来确保专款专用,明确管理监督责任,防止贪污滥用,违法必究;其次,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看病难、看病贵成为许多百姓的困难,因此应制定相关公费医疗报销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大病统筹制度来惠及病人;另外由于我国临床医务护理人员的素质有较大局限性,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对医生、护士、器械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比例进行合理的分配,并对其资历进行考察,同时加强对其的管理教育;还需逐步建立健全对于临床护理人员培训制度和考核制度,尤其对其专业医疗护理知识、伦理知识、心理学知识、急救知识、仪器操作技能加强教育,并通过临终关怀执业医师考核标准进行录入。总之,国家的政策与法律体系应该确保临终关怀事业走向制度化与规范化,惠及范围应扩大,在具体的实施进程中,应建立一套严密的规章体系来确保各项目的规范化实施,比如是否对病人进行临终关怀护理,需要征询病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对于病人采用什么样的治疗方式,是否愿意放弃临终抢救等细则,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以免出现不必要的医患纠纷。

3.3 增加临终关怀机构数量,优化其服务质量

目前我国临终关怀机构存在着数量少,区域分布不均匀,年龄与疾病谱局限性等现状,主要的临终关怀服务机构的形式有独立的临终关怀医院、在综合医院开设临终关怀病房、临终关怀的居家服务等,因此未来在临终关怀机构的设立中,应注意多元化。比如一是由民营资本或外资设立;二是由民政部门与福利院联手创立;三是整合卫生资源,由小医院专项成立临终关怀机构[8],可以节约社会资源。另外,可以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作用,在已有全科医学治疗的基础上,可以在其中建立临终关怀中心,可以实现家庭关怀和社区关怀的结合[8]。

3.4 优化临终关怀医疗队伍

由于临终关怀是一门边缘性交叉学科,因此对于从事临终关怀的工作人员有着很高的要求。每位工作人员除了需要有精湛的医疗知识与技术外,还需要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极高的社会道德要求,因此对于每个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显得尤为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来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死亡观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另外,还要加强不同临终关怀机构的学术研究,正如多伊尔博在“面向21世纪的临终关怀运动”的专题报告中指出:21世纪临终关怀的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临终关怀工作者学术研究水平和对临终关怀学术研究的热心程度。临终关怀学能否发展成为一门学科,同样取决于从事临终关怀工作人员在学术领域的进展和成绩。因此,加强临终关怀的学科建设,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互相借鉴经验,从而优化临终关怀医疗队伍素质。

4 小结

综上所述,在我国老龄化人口增多、青年流动人口增多、大量独生子女涌现的年代,临终关怀机构应时而生,并走在逐步探索的进程中,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通过全科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心理专家、法律工作者、慈善家和志愿者等广大工作者的贡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引领下,临终关怀事业正在走上一条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美国德兰中心临终关怀计划主任乔安娜·林认为[9]:我们必须改变对待死亡的态度,是越来越多的人放弃人工呼吸机、心脏起搏器、血液透析和鼻饲等方法来维持朝不保夕的生命,应该采取安详平静的态度而不是恐慌和抵抗,使躯体处于一种相对舒适的状态来度过生命的最后时期。临终关怀机构体现了较多的人文关怀,全社会参与者将会有一种极强的社会荣誉感。我们应加强对临终关怀事业的探索研究,并在实践中逐步开展落实,促进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朝艳,黄艺仪.我国临终关怀的存在问题与护理[J].现代临床护理,2002,1(1):1-20.

[2]Im hof SL,Kaskie B,Wyatt MG. Fingding the way to a better death: an evaluation of palliative care referral tools[J].Gerontol Nurs,2007,33(1):40-49.

[3]余秀君,李虹,李晓华.临终关怀的护理进展[J].华西医学,2003,18(3):430-431.

[4]蔺晓贤.21世纪中国临终关怀事业展望[J].浙江中医学院报,2001,25(6):73-74.

[5]张金环,姜学革,杨晶,等.医护人员对临终关怀知识需求的调查分析[J].解放军护理杂志,2003,20(9):46-47.

[6]王玉梅,肖适崎.我国临终关怀发展中有关问题探讨[J].中国社会医学杂志,2006,9(3):180-182

[7]马静松,孙福川.临终关怀在中国:困境与出路[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8,21(6)

[8]钟华.我国临终关怀的现状及其发展探索[J].护理与康复,2008(4):604.

[责任编辑:邓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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