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峰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意识形态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中国尤其如此。我们的文化发展问题、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问题、教育发展问题,甚至国家发展道路问题,都与如何理解和处理意识形态问题密切联系在一起,与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联系在一起。而在如何正确地理解意识形态,如何正确地处理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上,我们是走过很大弯路有过沉痛教训的,但这方面的反思和清理又很不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个″禁区”,这本身就是很有问题的。我们对意识形态的研究要有创新,一些重要的观念需要转变,否则,我们的意识形态工作和管理就难以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实践需要。
我们党对意识形态问题历来都是非常重视的。毛泽东曾讲,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1]所谓“两杆子”,即“枪杆子”“笔杆子”,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都要靠这“两杆子”。新中国成立,特别是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与经济领域全面消灭私有制建立了计划经济体制相结合,也全面掌控了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影剧团(院)、出版社等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和机构,各级各类学校、研究院所和各种协会全都作为国家“事业单位”而存在,即所谓“占领”了意识形态领域的一切阵地,并通过不断的思想运动的方式批判、清除一切被认为是非社会主义的思想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