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2015-10-21 07:28:23许临风
商 2015年36期

许临风

摘要:我国驰名商标认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主动认定到被动认定、从行政认定单轨制到行政认定与司法认定双轨制的发展历程。尤其是2013年新《商标法》的出台,正式确认了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法律地位。但这仍然无法解决长期以来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我们应立足国情,努力完善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制度,为驰名商标提供切实的法律保护。

关键词:驰名商标;司法认定;认定标准;问题与完善

驰名商标拥有着广阔的市场和巨大的商业价值,随着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其地位也愈发重要。近年来,驰名品牌在国内迅速升温,涉及“驰名商标”的社会事件屡有发生,影响不容小视,这充分引起了人们对驰名商标认定,特别是司法认定的关注。本文旨在立足国情,通过分析我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制度的概况,针对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完善的举措。

一、我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制度概述

(一)我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原则

1.个案认定原则。个案认定原则是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核心原则,指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所作出的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仅对该案件本身有效,其效力不及于其他案件,如果在其他案件中还需要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则需要重新认定。

2.被动认定原则。被动认定原则,是指在商标纠纷案件中,只有当事人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需要时,法院才考虑是否予以认定,而不得依职权主动启动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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